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拉萨市火车站站前派出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市火车站站前派出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
项目名称:拉萨市火车站站前派出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车及上牌上户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0日 23时59分 至 2024年10月25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2日 09时5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下载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规定。
6.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6.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
6.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对应的标段投标。投标人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8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jhtml" target="_blank">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6.9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 号)投标人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标签: 警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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