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铁路零星商业网点2024年第2批公开招租项目一
海南铁路零星商业网点2024年第2批公开招租项目一
海房段招字﹝2024﹞2号
一、招商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海南铁路零星商业网点(2024年第2批)公开招租(一)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为海南铁路零星商业网点(2024年第2批)公开招租项目(一),按照序号逐个招商(竞商人可选择一处物业竞商,也可选择多处物业竞商),具体情况如下:
包件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期限(年) | 经营业态 | 竞商人条件 |
1 | 八所友谊路原工电段前1号商铺 | 海南省东方市 | 35.05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2 | 八所友谊路原工电段前13号商铺 | 海南省东方市 | 23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3 | 八所站前楼6间房屋 | 海南省东方市 | 168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4 | 八所站前楼18间房屋 | 海南省东方市 | 504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5 | 友谊路招待所前1、2号商铺 | 海南省东方市 | 79.8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6 | 友谊路招待所前3号商铺 | 海南省东方市 | 39.9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7 | 友谊路招待所前4号商铺 | 海南省东方市 | 39.9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8 | 友谊路招待所前5号商铺 | 海南省东方市 | 39.9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9 | 友谊路招待所前6号商铺 | 海南省东方市 | 39.9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10 | 友谊路招待所前10、11、12号商铺 | 海南省东方市 | 119.7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11 | 东方市东方八所煤场 | 海南省东方市 | 建筑面积35,场地面积617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12 | 东方市八所路北供应站 | 海南省东方市 | 66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13 | 八所铁路原丰收路木工厂建筑及场地 | 海南省东方市 | 建筑面积180,场地面积377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14 | 八所铁路原丰收路原幼儿园建筑 | 海南省东方市 | 建筑面积180,场地面积21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15 | 原八所防疫站办公楼18间房间及2间铺面 | 海南省东方市 | 建筑面积320,场地面积367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16 | 原八所生活段办公楼24间房间(足鼎记) | 海南省东方市 | 462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17 | 原八所铁路大招待所32间房间和楼后食堂 | 海南省东方市 | 建筑面积815,场地面积758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18 | 三亚840户首层商铺1#103 | 海南省三亚市 | 72.21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 |
19 | 三亚840户首层商铺1#104 | 海南省三亚市 | 64.89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 |
20 | 三亚840户首层商铺2#101 | 海南省三亚市 | 68.06 | 5 | 商业零售 | 企业法人 |
21 | 三亚840户首层商铺2#102 | 海南省三亚市 | 67.21 | 5 | 住宅、办公 | 企业法人 |
22 | 三亚840户首层商铺3#109 | 海南省三亚市 | 54.53 | 5 | 住宅、办公 | 企业法人 |
合计 | 建筑面积3474.05㎡,场地面积2140㎡ |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竞商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投资设立的法人单位最近三年内无犯罪和行政处罚;单位主体没有因过错、违约引发经济类诉讼案件,不属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商家。
3.不接受自然人委托的中间人或代理人竞商;不接受竞商人组成联合体进行竞商。
4.按招商文件规定支付竞商保证金。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竞商人需网上报名并按招商文件要求递交资料(国铁招商平台http://zs.*****.cn/)。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9时至2024年10月30日16时。
3.网上注册报名后,请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2024年10月30日16时(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口房建公寓段公寓科办公室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凭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获取招商文件。付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美兰支行
4.资格审核:竞商人按照招商文件规定,将相关资质上传至国铁招商平台,同时将纸版的相关资质送达海口房建公寓段公寓科办公室,由招商人进行审核,通过竞商资质审核才有资格参加网上竞价,资质上传及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6时。
六、竞商保证金
参与竞商须交纳竞商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商文件。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网上竞价。竞商后违约的,其竞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招商人所有;中商后,其竞商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租赁保证金;未中商的竞商人保证金全额退还。
七、竞价地点
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至2024年11月1日11时10分在国铁招商平台竞价。如因网络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价时,招商人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八、竞商结果公示
竞价结束后在国铁招商平台公示竞价结果。
九、出租物业以现状交接,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十、其他特别约定
1.竞商人应承担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竞商的结果如何,招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历史原因,本次招商的物业为部分权属或临建物业,可能存在无法办理租赁备案及消防验收等风险,意向竞商人须自行评估承担投资风险,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商。凡报名的竞商人均视为接受招商文件,清楚了解租赁物业的全部情况,自愿遵照招商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所有后果和责任。中商后以租赁物业无产权登记、无法办理备案、不符合竞商目的、承租用途等理由取消交易或拒绝按招商文件的租赁合同签署的,均视为放弃中商资格,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商人。
3.特别提示:鉴于本次招商的物业为铁路物业,基于铁路物业的特殊性(如福利房、房改房等),国家、相关部委及省市对铁路物业产权转移存在限制性规定,若招商人将本次招商的物业进行出售或到期重新招商,中商人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177*****987)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石塔东路68号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房建公寓段222房
海口房建公寓段
2024年10月20日
标签: 商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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