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级降膜+2级碱洗及其配套设备含安装等招标公告
1级降膜+2级碱洗及其配套设备含安装等招标公告
根据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和公司需要,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25日对生产用尾气吸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内容:
1级降膜+2级碱洗及其配套设备(含安装)。
含氟尾气处理系统1套。
处理能力:约350m3/h左右。
尾气组成:详情请咨询 张先生186*****833(微信同号)0533-*******(座机号)
处理目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 投标要求:
1.投标方需提交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企业基本信息。
2.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能够与所投标内容相匹配,并有相关的企业规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资格能力。
3.投标方案及报价中需标明工程单价、总价及工期,报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安装中产生的其他税费。
三、付款方式
定金为合同总额的30%;发货款为合同总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剩余30%货款,留合同总额的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供方在收到60%货款时开具全额发票。所有货款以6个月银行承兑支付。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交5万元投标保证金(电汇、公对公),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需截图发至重山光电采购部登记,联系人:张猛186*****833(微信同号),座机号0533-*******。
2、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名称: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淄博淄川罗村支行 152*****040****** 行号:103*****2630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提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予以拒收。
4、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发出落标通知1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并按时履行完合同后1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方自行撤回其投标;投标方在投标过程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五、招标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25日12时00分。
2、投标书上报地点: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或指定邮箱。
3、标书投递方式:三种均可:
①标书由投标人直接送达;
②标书盖章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sdzsal@126.com(投标书需设置密码,邮件主题需注明投标项目及投标方公司名称);
③标书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快递指定:顺丰,邮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南韩工业园重山光电采购部);
4、开标时间及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议标方式,并于3日内确定中标方(含网上投标方,开标日期遇节假日顺延)。
六、联系方式:
张猛:186*****833(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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