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
农药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第5号)的规定,本机关平南县大安供销社农药化肥门市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10月22日,公示期间群众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方路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 成 电话:0775-*******
电子邮件:gxpnny@163.com传真:0775-*******
附件:农药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药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表
编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申请经营范围 | 审查类型 | 审查情况 | 审查日期 | 审查员名单 |
1 | 平南县大安供销社农药化肥门市 | 平南县大安镇 |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 许可证延续申证 | 合格 | 2024年10月16日 | 龙艺明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