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佰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河6.35MWP光伏发电EPC招标公告

天津市佰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河6.35MWP光伏发电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佰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河6.35MWP光伏发电已由宁河审批经投(2016)7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滨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滨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海航东路6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佰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河6.35MWP光伏发电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安装,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 120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进津登记或备案手续;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 (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6、近三年拥有50MWp以上分布式光伏或200MWp以上地面电站项目经验。7、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到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5楼 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 日 至 2016年 10月 20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 至11时30分, 下午13 时30分 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5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适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适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德育(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2楼

联系人: 汪洋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玉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栾成龙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发电 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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