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缓释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心理缓释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比价公告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对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心理缓释中心装修改造项目采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诚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心理缓释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2.采购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采购项目简介: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心理缓释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位于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内容主要为心理缓释中心室内外装修、水电改造等。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9.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提供《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有效期内)或《入川备案登记证》(有效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比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获取比价文件时间为2024年 10 月 14 日至2024年 10月 16日上午0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 1 号。 2.获取比价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须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予接收,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2 日14:30(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比价地点: 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 1 号 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价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价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通讯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北段139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4*****93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创采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 联系人:仇丹 联系电话:15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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