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废弃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公开寻源公告二次
2024年度废弃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公开寻源公告二次
2024年度废弃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公开寻源公告(二次)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拟选聘一家服务单位对2024年度废弃活性炭清运处置,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寻源工作。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废弃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
二、项目简介:2024年度废弃活性炭清运处置项目:
1.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08-S59:):废弃活性炭(包含有固废硅藻土成分,以下统称废弃活性炭)。
2.废弃活性炭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包含:清挖、运输及最终处置的总包项目。
3.数量为预估,据实结算。预估处置量:废弃(干)活性炭:预估处置量约为10吨,储存地有永兴、松垭两个暂存地点。
废弃(湿)活性炭:预估处置量约为30吨,需要在松垭活性炭废水收集池中清挖。
4.服务期限:10个工作日。
5.处置地点:处置方永兴、松垭厂区。
三、符合要求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参选单位在寻源时间内参加本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及提供证明材料:
报名机构为最终处置单位的应具备条件及证明材料 | ||
序号 | 具备条件 | 提供证明材料 |
1 |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 ★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固体废物治理类别;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5.若为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
2 |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2 |
3 | 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 |
4 | 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类似固体废物治理的废活性炭处置等项目业绩。 |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2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2 |
7 | 须具有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写明可处置废活性炭或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活性炭(代码900-008-S59)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环评批复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是否同意实施的文件,其内容包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储存、利用、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的能力和技术手段须满足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处置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要求。 | ★证明材料:需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写明可处置废活性炭或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活性炭(代码900-008-S59)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 |
8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
9 | 具有与处置方式对应的设备及能力:(1)废活性炭的具体处理技术方案(如:分别就干、湿两类活性炭的清挖、运输、贮存、处置方式等);(2)与废活性炭处置方式对应的资质能力证明文件,相应的处置场地及设施设备(设备验收表、设备设施照片及设备完好状态承诺等);(3)运输方(自有运输或委托运输)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包含货物运输或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方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与最终运输方的运输协议。 | ★证明材料:(1)提供废活性炭的具体处理技术方案;(2)提供与废活性炭处置方式对应的资质能力证明文件。(3)提供运输方(自有运输或委托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包含货物运输或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方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与最终运输方的运输协议。 |
其他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2.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
报名机构为非最终处置单位应具备条件及证明材料 | ||
序号 | 具备条件 | 提供证明材料 |
1 |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 ★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固体废物治理类别;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5.若为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
2 |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2 |
3 | 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 |
4 | 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类似固体废物治理的废活性炭处置等项目业绩。 |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2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2 |
7 | 须具有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写明可处置废活性炭或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活性炭(代码900-008-S59)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评批复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是否同意实施的文件,其内容包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储存、利用、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的能力和技术手段须满足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处置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要求。 | ★证明材料:需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写明可处置废活性炭或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活性炭(代码900-008-S59)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
8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
9 | 报名单位处置能力不足,委托处置的报名单位须提供与处置方式对应的设备及能力,相应的处置场地及设施设备:(1)提供最终处置公司的营业执照与废活性炭处置方式对应的资质能力证明文件(最终处置单位的可处置废活性炭或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活性炭(代码900-008-S59)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设备验收表、设备设施照片及设备完好状态承诺等及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2)提供最终处置公司的废活性炭的具体处理技术方案,如:分别就干、湿两类活性炭的清挖、运输、贮存、处置方式等。(3)在合同签订前与最终处置公司签订本项目中包含的废活性炭处置等协议。(4)运输方(自有运输或委托运输)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包含货物运输或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方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与最终运输方的运输协议。 | ★证明材料:(1)委托处置的报名单位提供最终处置公司的营业执照与废活性炭处置方式对应的资质能力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排污登记证明文件。(2)委托处置的报名单位提供最终处置公司的废活性炭的具体处理技术方案。(3)委托处置的报名单位提供与最终处置公司签订的本项目中包含的废活性炭处置协议。(4)提供运输方(自有运输或委托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包含货物运输或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方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与最终运输方的运输协议。 |
其他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2.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
四、寻源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00至2024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五、资料提交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飞云大道中段369号丰谷酒业原料与仓储管理部
联 系 人:李晓玲
联系电话:0816-*******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系 (参选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寻源活动。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参选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函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要求,我单位正式授权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4年度废弃活性炭清运处置寻源活动,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我公司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3)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我公司非联合体参与响应。
(5)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的能力和技术手段需满足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
(6)处置本项目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要求。
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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