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2025年度中介服务评估平台库供应商入围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JLZSZB24-159;
2.2 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度中介服务评估平台库供应商入围;
2.3 招标范围:组建三家评估机构平台库,平台建立后,从入围平台库的机构中采用顺序循环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完成委托人所委托的评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6 入围数量:3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备案)核发的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房产评估资质;②须在吉林省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③须在吉林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3.3 投标人须具有(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投标人组建稳定和专业齐全的团队服务于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要求分别为:①房地产估价师、②资产评估师、③土地估价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项目管理机构一项人员专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
3.5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4.3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房地产评估资质、土地估价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核发(或备案)证明材料
(3)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陆仟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吴国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孙致阳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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