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反馈工作机制
定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反馈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构建高效、畅通、快捷的问题办理和反馈沟通渠道,解决市场主体在投资、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办理反馈机制。具体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市场主体来访、来电投资项目、审批方面的问题。
二、受理渠道
市场主体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对投资项目、审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
三、受理机构
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312--*******,地址:定州市自来佛南街宋街29号楼一楼(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受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五、处理流程
收到市场主体来访、来电关于投资项目审批方面的问题后,对于咨询类问题,可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市场主体;对于办理类问题,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后通过原渠道反馈给市场主体,问题情况复杂的,一时难以办结的,经沟通后可以延长时限,但初步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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