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宝融大厦1号楼1层至10层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宝融大厦1号楼1层至10层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10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设计[2024]10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宝融大厦1号楼(1层至10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和审批备【2024】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3000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宝融大厦1号楼(1层至10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26平方米,本改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共计*****.26平方米,其中首层、十层建筑面积4198.98平方米,预留做商业、公共服务区(仅对内经营)及办公区;二至九层建筑面积*****.28平方米,拟改建为长租公寓,公寓房间约326间。施工内容包括提升改造工程、隔墙工程、门窗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家具饰品采购及安装服务等。,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大连道与台儿庄路交口宝融大厦1号楼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宝融大厦1号楼(1层至10层)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宝融大厦1号楼(1层至10层)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6平方米,最大跨度8.4米,最大高度44米,最大层数10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86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设计人员: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雪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卫津路193号津投广场B153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馨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忆兵(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数码城1B602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063
传  真:********
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馨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卫津路193号津投广场B153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孙嘉泽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pqzjw26@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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