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间房镇峪口村集中供水工程二次

九间房镇峪口村集中供水工程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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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九间房镇峪口村集中供水工程(二次)
(招标编号:MZDL-2024-06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九间房镇峪口村集中供水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168 万元,招标人为蓝田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九间房镇峪口村集中供水工程(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间房镇峪口村集中供水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九间房镇峪口村集中供水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财务状况: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
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
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谢绝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太白南路
139 号荣禾云图中心 1401 室。2、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发售时间 9:00-
12:00,14:00-17:00(工作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 C 座 11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 C 座 11 层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田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西寨村长坪路与工农路交叉口西 20 米
联 系 人:张兴隆
电 话:13571998125
电子邮件:3269197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太白南路 139 号荣禾云图中心 1401
联 系 人: 赵普
电 话: 19272982633
电子邮件: 3757277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中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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