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用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食堂用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0: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昊
项目联系电话 138*****264
采购单位 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陶老师 136*****752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昊 138*****264

项目概况

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C*******

项目名称: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用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方式: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联系人:吴昊 电话:138*****264二、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供应商盖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式自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 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任意时间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t******29_*******.htm)。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        

联系方式:陶老师 136*****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联系方式:吴昊 138*****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

电 话:  138*****2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用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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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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