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镇杨瓦房村原贾庙小学土地流转及房屋使用权租赁招标公告
高炉镇杨瓦房村原贾庙小学土地流转及房屋使用权租赁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一 | 项目名称 | 高炉镇杨瓦房村原贾庙小学土地流转及房屋使用权租赁 |
二 | 项目编号 | GZYS2016NCQ001 |
三 | 委托方 | 涡阳县高炉镇杨瓦房行政村黄维平 |
四 | 标的基本情况 | 1、标的名称:高炉镇杨瓦房村原贾庙小学土地流转及房屋使用权租赁 |
五 | 标的用途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
六 |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
七 |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 1、承租方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主管单位及出租方的管理,要维护该地现有的环境和设施的完好及使用。如需改变现状,需向当地政府、相关主管单位及出租方申请,经其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承租方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流转期内,如果有自然灾害,租金不减免; |
八 | 转让金的支付 | 承租方须在与出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当年转让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的10月18日前支付次年的转让金,先支付后使用,逾期不付的,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
九 | 中标人 确定方式 | 1、本项目采取竞价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且竞价人不得少于2人。 2、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
十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16年10月13日 8:00始至2016年10月15日 17:00止 竞价时间:2015年10月17日15:00。 (节假日正常报名,联系电话:139*****666) |
十一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
十二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条款规定 | ||
联 系 人 张恒 | ||
联系电话 ****-******* | ||
传 真 ****-******* | ||
地 址 涡阳县城关街道紫光大道西段(涡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东头) |
二、特别说明
(一)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使用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金额。
(三)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必须符合土地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土地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三、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1、报名登记
意向受让方方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至涡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联系人、联系地址信息详见项目概况第十二条规定: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参与竞价程序
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方为竞买人,由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竞买人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接到通知后到涡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参加竞价。
涡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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