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海事监管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潭海事监管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苏交招1618号 |
开标时间:2016-11-07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海事局 |
所属地区: |
福建海事局平潭海事监管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海事局平潭海事监管基地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5]4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海事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平潭海峡大桥南侧约2.2千米,北厝镇吉钓村前方海域。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高桩梁板式结构码头一座(码头平台长233米)、陆域形成约26000平方米、生产用房820平方米及相应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 20个月。 2.4招标范围:建设高桩梁板式结构码头一座、陆域形成约26000平方米、生产用房820平方米及相应的道路、供电、照明、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具体工程招标范围以招标图纸包含的内容为准(不含通信控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至少一个已交/竣工验收的10000吨级及以上高桩结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与本工程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 10 月 17 日至2016年 10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23号好来屋7-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 7 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省政府对面、农业银行楼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海事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宝西路 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23号 好来屋7-502室 邮 编: 邮 编: 350014 联系人: 郭先生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fzfgs200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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