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海珠区素社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海珠区素社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推进家政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2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素社街实际情况,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素社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珠区素社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场地:街道提供场地(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7号101房)。

  (三)项目内容:按照广州市、海珠区关于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运营要求,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探索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品牌化、标准化运作,提供优质、放心的居家、母婴、养老、医疗护理和转介服务。

  (四)项目周期:项目协议期为一年。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任务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家政服务迫切需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全方位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运营“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形成“15分钟优质家政服务圈”,探索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品牌化、标准化运作,展示站点“服务+培训+就业+权益保护”四大功能,提供优质、放心的居家、母婴、养老、医疗护理和转介服务。

  (二)服务对象:海珠区素社街辖区居民群众。

  (三)场地说明

  运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设施维修维护费、公益活动保障费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三、服务供应商要求

  (一)运营要求

  “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通过使用或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http://www.********.org.cn/)完成。按要求将日常业务订单和服务合同以及家政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体检、培训经历技能证书等信息录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二)服务要求

  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家政服务(含免费公益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三)收费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及《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四)运行模式

  推进基层服务站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家政服务。充分整合和链接各类社会资源,积极与社区政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工站(家综)等区域内服务机构建立双向合作转介服务关系,超出服务提供方的专业或能力的,应将其转介到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并开展跟进服务。服务机构转介服务项目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采购服务清单内项目的30%。

  (五)人员要求

  需指派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达100%,服务种类多样,能基本满足附近区域居民的家政服务需求。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洁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六)公开制度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投诉流程等公开上墙。

  (七)家政服务员管理

  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制定家政服务员守则,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体检、奖惩等制度。每个家政服务员必须参加家政服务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八)质量管理

  客户回访率100%,客户对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必须有回应、有记录;出现责任事故,管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

  (九)培训管理

  积极组织对家政服务员的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率达100%,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回炉”培训1次;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负责人、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

  (十)社会责任

  按照所在街道的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

  四、报名材料及方式

  报名材料须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同类项目经验(提供服务协议或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4日;

  (二)提交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基立北街18号一楼公共服务办,联系人:陈先生,020-********

  五、其他

  我街将对报名有效的单位进行审查,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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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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