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双桥港市政箱涵及污水管道工程检测项目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经开区双桥港市政箱涵及污水管道工程检测项目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经开区双桥港市政箱涵及污水管道工程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备案编号:CSJKQXEXXM-*******(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及资料归档)
2、委托代理编号:HNJK-FB*******
3、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双桥港市政箱涵及污水管道工程检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预算:******.20元;采购最高磋商限价:******.07元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长沙经开区双桥港市政箱涵及污水管道工程检测项目 |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项 | ******.20元 |
8、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10、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②“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是指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内任意一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业务内容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含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同时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10 - 28 17:00 ;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县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03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03室)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 : 00 ;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 : 00 ;
2、开启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4- 10 - 21 起至2024- 10 -24 止(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0731-********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二号
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楚(项目负责人)、陈宇婷、廖懿
电 话:0731-********、186*****500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03室
九、监督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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