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目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绩效评价及运维付费造价咨询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目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绩效评价及运维付费造价咨询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目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绩效评价及运维付费造价咨询机构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10-*****(2024ZHYX1008);
2.项目名称: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目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绩效评价及运维付费造价咨询机构服务;
3.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以防洪达标、水生态维护及水生态治理工程为主,涉及长春市新凯河流域,总治理面积为*****公顷,包括主河道及支流两大部分。
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目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绩效评价及运维付费造价咨询工作:
(1)新凯河主河道建设工程;
(2)新凯河支流建设工程。
对上述目进行整体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工作、项目运营阶段绩效评价工作、运维付费的造价咨询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5.服务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服务地点:新凯河长春市主城区流域及目合同约定的外阜流域;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大于3家,包含3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拟派出的目绩效考核人员要求:
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执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证,且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 目方案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水排水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且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项目如涉及到财务、法务等领域的需求,投标单位需要外聘专家进行专项考核;
(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不得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28日下午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水务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人:李旭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431-********-8033(金明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明姬
电 话:金明姬-8033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来源: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金明姬
复审:曹东
终审:李洪梅
来源: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金明姬
复审:曹东
终审:李洪梅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水务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目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绩效评价及运维付费造价咨询机构服务 | ||
预算金额(万元) | 227.****** | 最高限价(万元) | 227.946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本工程为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以防洪达标、水生态维护及水生态治理工程为主,涉及长春市新凯河流域,总治理面积为*****公顷,包括主河道及支流两大部分。 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目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绩效评价及运维付费造价咨询工作: (1)新凯河主河道建设工程; (2)新凯河支流建设工程。 对上述目进行整体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工作、项目运营阶段绩效评价工作、运维付费的造价咨询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拟派出的目绩效考核人员要求: 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执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证,且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 目方案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水排水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且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项目如涉及到财务、法务等领域的需求,投标单位需要外聘专家进行专项考核; (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不得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10-22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1 13:00 | 开标时间 | 2024-11-11 13: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金明姬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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