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周三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闽西北化肥一期交易招标公告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周三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闽西北化肥一期交易招标公告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周三)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2024-2025闽西北项目化肥一期采购交易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周三)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2024-2025闽西北项目化肥一期采购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JNX_LQ_2024_R_0036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 ■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每个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按流标处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4000元/吨),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吨及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标的代码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交易底价(元/吨) | 竞价时间 | 交易保证金(元) | 产品质量要求及包装规格 | 特别告知 |
2024-2025JNGYLC01 | 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2024-2025闽西北项目化肥一期采购交易项目 | 复合肥 | 77 | 4000 | 10:00-10:20 | 详见交易清单 | 按单价(元/吨)报价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由于营林生产用肥的特殊性,本次肥料采购为“集中采购,分散供货”,要求供应方必须在建宁县城区设有仓库,确保随时供货、随到随装。 2.由于施肥时间的特殊性,装车时间较早,采购方提前1天通知,供应方必须按采购方通知的时间无条件配合装车、供货,并运送到指定的山场,不得延误施肥作业,装车费由供应方承担。若未按约定,安排装车、供货,影响施肥作业,列为不称职供货商,并纳入招投标黑名单。因未运送至施肥山场由此产生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化肥供货最小单位为3吨。 3.本价含装车费、卸车费、运费、售后服务、肥料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化肥交易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5.本次项目化肥需是近3个月内原厂生产的化肥(肥料以到供应方仓库日期计算)。 | ||||||||
肥料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 1.肥料技术要求、包装运输和贮存必须符合复合肥国家标准(GB/T*****-2020); 2.复合肥中N-P2O5-K20(硫酸钾型/硫基)比例为24:6:10,各单项养分含量均不得低于各分项指标,总养分含量≥40%;生产工艺要求:高塔造粒,生产企业为上市公司(含境内外); 3.外观:呈粒状,大小均匀,无机械杂质。 4.包装规格:25kg/包,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 5.产品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N-P2O5-K20比例、总养分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生产工艺(即:高塔造粒)、商标、生产许可证编号、净重、质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需在有效期内; 6.肥料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和防包装袋破损; 7.肥料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化肥销售服务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的商标注册证、肥料正式登记证、肥料质量检测报告、肥料袋子照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提供相关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性。) 2.必须在建宁县城区设有存货仓库,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可以提取肥料。 3.复合肥生产企业必须是上市公司(含境内外) 4.意向供应方在2024年10月22日15:00前将下属材料提交至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科技科,联系人:李先生187*****710、张先生188*****698。 (1)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化肥品牌的含量配比及相关质量要求证明: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肥料质量检测报告、肥料袋子照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提供相关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性。)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的含量配比及相关质量要求证明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及通过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现场资格审核后可参与本期竞价,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22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23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2024-2025闽西北项目化肥一期采购交易项目)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 名: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宁濉城分理处 4.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足额交付货物。采购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时间和批次与供应方办理相关交收货物事宜、及时支付货款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王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化肥交易合同》范本 |
项目名称 | ********(周三)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2024-2025闽西北项目化肥一期采购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JNX_LQ_2024_R_0036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 ■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每个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按流标处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4000元/吨),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吨及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标的代码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交易底价(元/吨) | 竞价时间 | 交易保证金(元) | 产品质量要求及包装规格 | 特别告知 |
2024-2025JNGYLC01 | 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2024-2025闽西北项目化肥一期采购交易项目 | 复合肥 | 77 | 4000 | 10:00-10:20 | 详见交易清单 | 按单价(元/吨)报价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由于营林生产用肥的特殊性,本次肥料采购为“集中采购,分散供货”,要求供应方必须在建宁县城区设有仓库,确保随时供货、随到随装。 2.由于施肥时间的特殊性,装车时间较早,采购方提前1天通知,供应方必须按采购方通知的时间无条件配合装车、供货,并运送到指定的山场,不得延误施肥作业,装车费由供应方承担。若未按约定,安排装车、供货,影响施肥作业,列为不称职供货商,并纳入招投标黑名单。因未运送至施肥山场由此产生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化肥供货最小单位为3吨。 3.本价含装车费、卸车费、运费、售后服务、肥料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化肥交易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5.本次项目化肥需是近3个月内原厂生产的化肥(肥料以到供应方仓库日期计算)。 | ||||||||
肥料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 1.肥料技术要求、包装运输和贮存必须符合复合肥国家标准(GB/T*****-2020); 2.复合肥中N-P2O5-K20(硫酸钾型/硫基)比例为24:6:10,各单项养分含量均不得低于各分项指标,总养分含量≥40%;生产工艺要求:高塔造粒,生产企业为上市公司(含境内外); 3.外观:呈粒状,大小均匀,无机械杂质。 4.包装规格:25kg/包,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 5.产品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N-P2O5-K20比例、总养分含量、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生产工艺(即:高塔造粒)、商标、生产许可证编号、净重、质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需在有效期内; 6.肥料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和防包装袋破损; 7.肥料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化肥销售服务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的商标注册证、肥料正式登记证、肥料质量检测报告、肥料袋子照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提供相关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性。) 2.必须在建宁县城区设有存货仓库,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可以提取肥料。 3.复合肥生产企业必须是上市公司(含境内外) 4.意向供应方在2024年10月22日15:00前将下属材料提交至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营林科技科,联系人:李先生187*****710、张先生188*****698。 (1)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化肥品牌的含量配比及相关质量要求证明: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肥料质量检测报告、肥料袋子照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提供相关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性。)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的含量配比及相关质量要求证明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及通过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现场资格审核后可参与本期竞价,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22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23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2024-2025闽西北项目化肥一期采购交易项目)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 名:福建省建宁国有林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宁濉城分理处 4.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足额交付货物。采购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时间和批次与供应方办理相关交收货物事宜、及时支付货款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王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化肥交易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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