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一期工程顶进施工法用钢筒混凝土管询价采购公告
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一期工程顶进施工法用钢筒混凝土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八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21 11:05:35
投标截至时间:2024-10-24 12:00:00
内容: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一期工程因施工需要,对所需材料(见物资需求表)进行询比价采购,现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一期工程外部配套污水管线工程施工工作,详见招标图纸。涉及到的水务、铁路、交通道路、绿化、石油等管线产权单位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验收、交接等相关工作。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一期工程外部配套污水管线,管径为DN500mm,管线全长1166m,包含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及涉及到的水务、铁路、交通道路、绿化、石油等管线产权单位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验收、交接等相关工作。。
二、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质量标准 | 备注 |
1 | 顶进施工法用钢筒混凝土管 | JCCPDN1000×3000mm | 米 | 307.00 | 符合《顶进施工法用钢筒混凝土管》(JC/T2092-2011)的要求 | H5 |
2 | 顶进施工法用钢筒混凝土管 | JCCPDN1000×3000mm | 米 | 253.00 | H9 | |
3 | 顶进施工法用钢筒混凝土管 | JCCPDN1000×3000mm | 米 | 350.00 | H12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每个包件单独报价,且不进行二次报价。在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并且满足技术及服务要求的前提下,询价人对每个包件的有效报价按价额从低到高排序,如遇税率不一致情况,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判成交依据。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报价人必须在天津市境内或周边地区设有实体公司或办事处,确保24小时供应,随叫随到,如无实体公司或办事处,取消成交资格。
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为“铁建云链”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供应商名录。
7.报价人的报价须严格按符合技术要求的物资予以报价。以低报价取得成交资格,在供应实施中,报价发现成交人一次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的情形,终止与成交人的供应合同,该批次供应物资和已供应的物资未支付货款用以全部弥补询价人误工的损失,不足以弥补部分,询价人保留在合同签订地继续起诉追究供应方的法律责任。询价人还会将合同供应单位和法人、买卖合同相关责任人全部上报中铁建股份公司警示名录。
三、技术质量要求
顶进施工法用钢筒混凝土管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并符合设计图纸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址:询价方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一期工程指定地点。。
2.验收时间:货到现场验收。
3.验收方法: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由采购方指定验收人员按照随车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货物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供货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采购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供货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采购方及业主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4.验收标准:采购方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采购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供货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供货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四、结算及付款
1. 结算时间:实行月结,即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月,每月23日前供货方凭采购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据与采购方进行对账,供货方应确保每月对账的及时与准确性,在当月的21日至23日核对当月的所有供货数量,单据核对无误后,采购方有权全部收回,同时向供货方出具结算单。逾期核对,单据失效作废,造成损失供货方自行承担。
2. 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如采用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等方式付款,贴息费用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由双方共同协商。
五、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12:00至2024年10月22日12:00,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报价文件(见附件:询价采购报价单)。
六、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2:00;递交平台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报价揭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4:00
2.报价人未按附件内格式报价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联 系 人:马瑞金
电 话:13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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