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望城监测站站点设备及站房更新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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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名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望城监测站站点设备及站房更新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项目清单及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预算单

价(元)

数量

单位

总价

(元)

所属

行业

1

二氧化硫分析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颗粒物过滤器、过滤滤膜等;

3.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

4.测量范围:0~0.5 ? mol/mol;

5.量程噪音:≤ 1.0 nmol/mol;

6.▲最低检测限:≤0.2 nmol/mol;

7.示值误差:≤ ±0.2%F.S.;

8.20%量程精密度:≤ 1 nmol/mol;

9.80%量程精密度:≤ 1.2 nmol/mol

10.24小时零漂:≤ ±2 nmol/mol;

11.20%量程漂移(24小时):≤ ±2.5nmol/mol;

12.80%量程漂移(24小时):≤ ±3 nmol/mol;

13.响应时间:≤ 180秒;

14.▲流量稳定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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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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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2

氮氧化物分析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NO、NO?、NOx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颗粒物过滤器、过滤滤膜等;

3.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

4.测量范围:0~0.5 ? mol/mol;

5.零点噪音:≤ 0.1 nmol/mol;

6.▲最低检出限:≤ 0.1 nmol/mol;

7.示值误差:≤ ±0.3%F.S.;

8.▲20%量程精密度:≤ 0.3 nmol/mol;

9.80%量程精密度:≤ 1.0 nmol/mol;

10.▲24h零点漂移:≤ ≤±0.1 nmol/mol;

11.20%量程漂移(24小时):≤ ±2 nmol/mol;

12.80%量程漂移(24小时):≤ ±3 nmol/mol;

13.转化炉转化效率:> 99%;

14.响应时间:≤ 120 秒;

15.▲流量稳定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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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

3

一氧化碳分析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颗粒物过滤器、过滤滤膜等;

3.分析方法:红外吸收相关法(气体滤光相关法);

4.测量范围:0~50 ?mol/mol;

5.零点噪音:≤ 0.1 ?mol/mol;

6.▲最低检出限:≤ 0.1 ?mol/mol;

7.示值误差:≤ ±0.2%F.S.;

8.20%量程精密度:≤ 0.1 ?mol/mol;

9.80%量程精密度:≤ 0.1 ?mol/mol;

10.24h零点漂移:≤ ±0.1?mol/mol;;

11.20%量程漂移(24小时):≤ ±1 ?mol/mol;

12.80%量程漂移(24小时):≤ ±1 ?mol/mol;

13.响应时间(上升/下降):≤120秒;

14.▲流量稳定性:≤±1.0%;

15.长期量程漂移:≤0.5?mol/mol/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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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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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4

臭氧分析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臭氧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颗粒物过滤器、过滤滤膜等;

3.分析方法:紫外吸收法;

4.测量范围:0~0.5 ?mol/mol;

5.零点噪声:≤ 0.1 nmol/mol;

6.▲最低检出限:≤ 0.2 nmol/mol;

7.示值误差:≤ ±0.5% F.S.;

8.20%量程精密度:≤0.4 nmol/mol;

9.80%量程精密度:≤0.5 nmol/mol;

10.24h零点漂移:≤ ±0.5 nmol/mol;

11.▲20%量程漂移(24小时):≤±3.0 nmol/mol;

12.80%量程漂移(24小时):≤±3.0 nmol/mol;

13.响应时间:≤ 180秒;

14.流量稳定性:≤±1.0%F.S.;

15.长期零点漂移:≤±1.0/7dnmol/mol;

16.长期量程漂移:≤±10.0/7dnmol/mol;

17.▲光室数量:≥2个;

18.▲检测器数量:≥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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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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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5

PM10颗粒物监测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10颗粒物质量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PM10切割头、采样管路、泵、采样纸带等;

3.▲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

4.测量范围:0-1000 ?g/m3;

5.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5℃;

6.每次测试点流量稳定性:≤±0.7%;

7.24小时流量稳定性:≤±1.0%;

8.校准膜重现性:≤±2.0%;

9.电压变化稳定性:≤±1.2%;

10.▲平行性:≤2.0%;

11.最低检测限:≤ 0.5?g/m3(24h);

12.▲检测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13.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14.▲唯一测量方式: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15.▲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16.长时间平均:1min~1h(任意设置);

17.纸带/采样膜: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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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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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6

PM2.5颗粒物监测仪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2.5颗粒物质量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PM10切割头、BGI VSCC PM2.5切割头、采样管路、泵、采样纸带等;

3.▲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

4.测量范围:0-1000 ?g/m3

5.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

6.▲平均流量偏差设定值的%:≤±0.1%;

7.流量相对标准偏差:≤±1.0%;

8.平均流量示值误差:≤±2.0%;

9.校准膜重现性:≤±1.5%;

10.平行性:≤±13.0%;

11.最低检测限:≤ 0.5?g/m3(24h);

12.▲检测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13.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14.▲唯一测量方式: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15.▲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16.长时间平均:1min~1h(任意设置);

17.纸带/采样膜: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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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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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7

动态气体校准仪

1.分析技术:能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提供精确浓度的标准气体输出,完成大气自动监测分析仪器的零点、跨度、精密度及多点校准工作;

2.质量流量线性误差:≤±0.5%;

3.臭氧发生浓度误差:≤±1.5%;

4.流量控制重现性:±0.2%满量程;

5.流量测量准确度:±1%满量程;

6.标气流量计量程:0~100ml/min;

7.零气流量计量程:≥10L/min;

8.自动控制:自动计算稀释气流量或稀释比;

9.标气接口:≥3个;

10.电磁阀:每套配备4个外置电磁阀;

11.臭氧发生器:内置臭氧发生器;

12.臭氧输出范围:0.01-1ppm@6SLPM;

13.紫外光度计最低检出限:≤3ppb;

14.紫外光度计精度:≤1ppb;

15.紫外光度计响应时间(T95):≤180秒;

16.紫外光度计线性:1%满量程;

17.紫外光度计量程:100ppb-5ppm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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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

8

零气发生器

1.设备用途:作为稀释校准仪器的零气源;

2.压力:10~30 psi;

3.零气的纯度:SO2≤0.5 ppb;CO ≤0.1 ppm;HC≤0.1 ppm;NO≤0.5 ppb;NO2≤0.5 ppb;O3≤0.8 ppb; H2S≤0.5 ppb;NH3≤0.5 ppb

4.输出流量;≥10L/min

5.结 露 点:≤0℃。

*****

1

*****

工业

9

标准气体和不锈钢减压阀

1.标准气体:一级标气;容量不小于8L;浓度:SO2标气50ppm、NO标气50ppm、CO标气3000ppm;

2.减压阀:不锈钢材质,对标准气体无污染,无吸附,无死气体,气密性可靠,耐腐蚀。

6000

3

*****

工业

10

气象五参数仪

1.设备用途:测量大气环境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为环境大气监测数据提供气象条件数据;

2.配置要求:气象仪主机、气象杆等;

3.风速传感器:超声波原理,测量范围0~60m/s,精度±0.3m/s;

4.风向传感器:超声波原理,测量范围0~360°,精度±3°;

5.相对湿度传感器:湿敏电容式原理,测量范围0~100%,精度±3%;

6.温度传感器:二极管结电压原理,测量范围-50℃~+85℃,精度±0.2℃;

7.大气压力传感器:压阻式原理,测量范围0~1100hpa,精度±0.3hpa。

*****

1

*****

工业

11

气体采样系统

1.用途:完成环境空气从室外到设备的采样;

2.具体指标:采样头应能防止雨水、粗大颗粒物及昆虫等进入总管;

采样总管为多支路防水采样管路,材料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干扰物质的材料,具备加热保温功能;

总管内径选择在1.5-15cm之间,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小于20秒;

支管数量满足所有气态项目的需要;

采样管长度应能够保证高于站房房顶1.2米;

采样系统密封,与房体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房体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

采样系统主管路为可拆卸式,在不影响房顶外部法兰连接和仪器端连接情况下方便拆洗维护。

*****

1

*****

工业

12

机柜

1.机柜:立式机柜,散热性能良好,可容纳本次采购的SO2、NOx、CO、O3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零气发生器、校准仪、数采仪等仪器;

使用机柜情况下,机柜采用航空级导轨抽拉连接装载仪器,方便拆卸仪器与清洗仪器内部管路,机柜后侧有纵向导轨汇总各仪器的电缆线路;

机柜有接地孔线,所有的连接管线、接头等应采用防腐材质,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

2.管路、接头:配有≥50米的特氟龙管和适量不锈钢接头,保证设备的正常连接。

*****

1

*****

工业

13

稳压电源和UPS

1.用途:满足系统用电要求,断电时续航;

2.稳压电源:抗干扰交流净化稳压电源,能够满足仪器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不受感应电影响跳变电压,负载5KW以上,供仪器正常使用,稳压电源接地;

3.UPS不间断电源:停电后,能够满足SO2、NOx、CO、O3、PM10颗粒物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数采仪运行≥2小时;UPS主机功率不小于6KVA,配备至少16块蓄电池。

*****

1

*****

工业

14

工控机、VPN、显示器、安防监控及摄影系统整改补齐

1.工控机:工业级4U机箱、CPU四核主频3.1GHz(I5级别)、硬盘1TB、内存8GDDR、具备至少10个COM口和 2个RJ45网口、常规的鼠标与键盘;

2.显示器:19英寸彩色;

3.VPN:加密最大流量≥20Mbps、隧道数≥60、4个千兆网口、支持中国国家标准的商用密码算法、可兼容国家网VPN网络,设备IPSec 配置允许第三方厂家VPN设备免费接入,实现数据互联;

4.安防监控及摄影系统整改补齐:对现有的安防监控和摄影系统进行检查、整改、补齐,使其满足省控城市空气监测网要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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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15

站房及配套设施

1.站房基础:数量1、水泥基座地基,高度不低于20cm,安全稳固;

2.站房安全:数量1、应确保建设地无安全隐患,需请专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建筑地承重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3.站房主体:数量1、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可使用20年以上,建筑材料达到B2防火等级的玻璃钢夹芯板。站房内高不低于2.5米,房顶为平面结构,坡度不大于10度,安装有防盗门;

4.护栏和楼梯:数量1、不锈钢护栏高度不低于1.2m,配有通往房顶的Z字型梯或旋梯;

5.地板:数量1、防水防潮复合木地板;

6.供电系统;数量1、电源接入采用三相五线制缆线敷设方式,电源电压380V,功率18KW。配有配电柜、电源过压过载保护装置,选用DZ或DW空气开关作为总开关,根据空调、仪器设备、其他辅助设施分别装有单项合适分路空气开关。配有单独电表;

7.照明系统:数量1、包括日光灯组、布线、开关、插座;灯具应配套齐全、安装牢固可靠、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耐燃烧和防明火;配置至少包含灯管及护罩2套(40W)、墙壁开关一个、5孔墙壁插座6套、3孔插座2套(空调用);电源线不小于4mm2、线槽若干;

8.空调:数量2、 1.5匹以上,变频节能,具有来电自动恢复功能。能够保证站房温度控制在25±5℃度;

9.灭火器:数量1、配有10kg单体式自动灭火器一套;

10.排气:数量1、配有排气扇一套;采样装置排气口和监测仪器排气口应设置在靠近站房下部墙壁上,距离地面20cm以上;

11.防雷系统:数量1、安装站房防雷、设备防雷、电源防雷、网络防雷系统:有避雷针、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电位接地网、等电位接地网间隔重复接地、接闪器与SPD的选择与安装、间隔管线、导线的防雷电感应跨接,接地效果符合有关规范和省市防雷法规要求,避雷地网接地电阻<4Ω,需配有设备信号防雷设施;

12.除湿机:数量1、为满足站房内监测环境要求,配备除湿机的除湿量≥15升/天(80%RH),能自动排水;保证站房内湿度≤85%;

13.温湿度计:数量1、站房内配有数显温湿度计;

14.办公桌椅及文件柜:数量1、供运维办公使用;

15.围栏:数量1、站房、站房房顶及采样区域应实现封闭管理,安装1.8m高度的围栏,设立警示牌。

******

1

******

工业

16

颗粒物手工比对(含上级复核)

按照相关验收标准执行。

******

1

******

工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前10项产品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6项产品在接采购方供货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直至最终验收合格。

2、履行合同的地点: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指定的望城区内。

3、履行合同的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

五、服务标准

一、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如:安装、调试、培训过程中发生意外,由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设备供货、安装和测试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货物为制造商的全新产品,不得以次充好。(须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所投产品为其全新产品的说明原件扫描件。)

2、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详细装货清单。如果货物质量或技术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明显损坏,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货。

★3、所有设备均须由成交供应商送货上门,并由制造商工程师负责安装调试,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须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会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提供原厂工程师指导安装调试的说明原件扫描件。)

4、自设备安装工作开始,成交供应商应邀请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现场的系统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并对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5、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按时提供以上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若安装调试过程对原建筑或原设备产生破坏,由投标人负责修补复原。

6、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安装,施工安装期间出现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指定的位置施工安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施工安装位置。

8、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

9、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验收时将项目的全部资料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关键技术参数清单、出厂初始设置值、仪器硬件配置清单、供应商承诺书、技术文件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产品质保期为壹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给采购方之日起计算,并承诺到货检查及保质期内出现无法修复故障等情形必须按同型号无偿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产品,需免费提供升级产品,不再另外收取差价。(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若需要调换配件,在保修期内凡非使用者人为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人为造成或保修期外需维修的成交供应商可收取维修材料费。

3、技术支持:保修期届满后,承诺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或修理,随时解答客户各类技术问题,向用户提供技术支援。

4、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有价值的项目实施方案(如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质量保障措施、运维方案、验收方案、售后服务保障、定期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的服务承诺、技术保障等)。

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名技术人员保障项目试运行、颗粒物手工比对及验收测试的顺利进行。

6、投标人须提供7天×24小时服务电话,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在72小时内解决故障;如不能及时排除故障,须提供备件(机),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须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以及售后服务队伍人员配备、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供应商须确保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达到验收标准后(包括颗粒物监测仪的手工比对),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和湖南省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要求。设备需经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确认,替换掉现有设备正常投入使用方为正式验收完毕。如该监测站点升级为国控城市空气站,供应商需承担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要求的技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手工比对和运行维护工作。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仪器设备的试运行及验收标准: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CO、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

其他技术要求:

(1)整套大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够正常、稳定地自动连续进行大气监测,具有各项资料自动传输、远程自动控制、诊断、现场手动控制及故障显示等基本功能。

(2)所有仪器均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具备停电来电自恢复功能。

★(3)为保证设备的兼容性和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其中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动态校准仪和零气发生器必须为同一品牌;

★(4)所投的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须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须提供名录截图和官网链接)

(5)所有仪器设备及系统集成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和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655-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前10项产品的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待所有产品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付款的前提条件是待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在近三年内没有因工作失误被环保部门通报或通知限期整改的承诺函。(须提供投标人和制造商近三年内未被通报或未被通知限期整改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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