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项目信息公告
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汕头海关拟委托专业安保机构派出不少于9名安保人员对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提供全天24小时管理维护:1、负责区域内24小时的秩序维护、消防、监控、安全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巡查制度;2、负责进出门大件物品、不明物品等的查验及人员、车辆出入登记。物品和车辆在区域内发生被盗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每天收集垃圾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大院内排污管道每月清理1次,保持畅通;4、配电房实行封闭管理,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维护区域内弱电;5、区域内及区域周边的灌木、乔木、花卉、草坪的日常管理养护。
五、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六、预算金额:******.10元(按实结算)。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需具备物业保洁、园林绿化维护等相关经营范围;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汕头海关(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安保服务项目报价清单.xlsx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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