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实验小学报废国有固定资产处置招标公示
新浦实验小学报废国有固定资产处置招标公示
一、处置资产内容:
本项目为我单位根据浦政办发【2018】110号文《浦口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及浦口区教育局、浦口区财政局联合转发的《南京市中小学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浦教发【2023】34号文有关规定,经学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核查批准,拟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本次资产处置共计72件,已达使用年限下限标准。本次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00元,已累计折旧******.00元,账面净值8050元。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就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回收进行公开招标。
二、报名及招标时间、地点和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至28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在学校总务处。
报名要求:需具备市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或有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登记。如法人代表无法到场,需有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资质审核通过的企业,学校将通知勘察现场。
四、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5点30分,在学校会议室。
五、投标须知:
1.选定回收单位原则:报价最高者竞得。
2.现场报价,每个单位或个人依次有序进入会场提交报价单,报价单需盖上公章。
3.报价方式:本报价物采用综合全价包干(报价单位负责回收本报价物所需的人工、运费、装卸费等,报价价格为招标人净得价)。
4.现场开标,所有投标人在现场等待开标结果,不得离场。如有离场,电话通知十分钟未能到场,视为放弃竞标。
六、工期:
中标单位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负责将报价物清理运输完毕,与报废物资相关的废料一并清除,保持现场清洁。中标单位未按时处理报废物品,招标单位有权自行处理未清理的报废物品,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七、请投标人详细阅读公告(报名登记签字视为已阅读公告内容)。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京市浦口区新浦实验小学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8018
南京市浦口区新浦实验小学
2024年10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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