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所需物资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所需物资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一、名称及用途
1、检测试剂:HIV(1+2)抗体快速检测试剂、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快速检测试剂、乙肝两对半(五联检)快速检测试剂,HIV(1+2)抗体酶联免疫检测试剂、乙肝两对半酶联免疫检测试剂,梅毒快速血浆反应素诊断试剂(TRUST),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凝集法检测试剂。
用途: 通过为孕妇尽早提供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系统随访,规范干预,持续监测等服务,实现母婴阻断,达到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
2、乙肝免疫球蛋白(100IU/支)。若所投产品为“非预充式”需配套注射器。
用途:预防乙肝母婴传播用药。
3、医用防护物资(含无菌连脚防护服、面罩、眼罩) 300套
二、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授权事项,权限和时间,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签名);
3、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产品总代(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要授权书;
4、授权单位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等;
5、出具“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6、所投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彩页。
三、要求
1、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红色印章,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方式,邮箱,传真号码等内容,于2024年10月25日前交医院采供科进行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医院组织的采购会议。
2、报名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内容中存在虚假信息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并报院纪委办备案,三年内不得参与相关采购项目。
四、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采供科
杜广林 189*****773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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