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莲湖黎屋1区11号粮仓出租

塘厦镇莲湖黎屋1区11号粮仓出租

2016-05-18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TXZBGG(C)2016-074

东莞市塘厦镇莲湖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点受东莞市塘厦镇莲湖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莲湖黎屋1区11号-其他使用权租赁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企业、单位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塘厦镇莲湖黎屋1区11号粮仓

隐 藏

资产地点

莲湖黎屋1区11号

面积

106.00平方米

资产性质

非经营性资产

交易底价

1000.00元/月

保证金

3000元

租赁年限

3年4月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三、行业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要求、消防及安全生产制度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租赁期限:3年4月,自20160601日起至 20190930日止,计租起始日期 2016年 07月 01日。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2016年05月24日 16点30分前到 东莞市塘厦镇莲湖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点进行申请登记,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6年05月25日 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TXZBGG(C)2016-074;2、保证金只支持银行柜台和网上银行(只有部份银行的网银支持)转账的方式,不支持现金缴付、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支付的方式,如若未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交纳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银行账号开户名称与竞投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4、竞投会结束后,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现差额的由竞得人与业主单位协商退补;5、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没有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或交易达成但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6、未中标的竞投人保证金按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退款手续费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东莞市塘厦镇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银行账号:****************29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塘厦莲湖分理处

九、看样时间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16年05月18日-2016年0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竞投意向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勘验现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投意向人应当在参与报价前查阅标的物的相关资料,进行尽职调查和现场看样、勘验。竞投意向人参与报价,则视为已完成对竞投标的物的全部尽职调查,审慎了解了标的现状、法律状况及瑕疵,同意按现状参与竞投标的物,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责任。

十、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16年05月18日2016年05月24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标的物瑕疵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的物瑕疵情况请详见该项目的《交易方案》。

十三、其它信息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标的物移交后实测面积与交易方案或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所有配套设施(包括:门窗、水电、防盗网等)业主单位不维修,由中标方自行维修或更换,且租赁期内由中标方负责维修保养。

十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塘厦镇莲湖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东莞市塘厦镇莲湖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点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莲湖狮头路22号

联系电话:****-****************

东莞市塘厦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07室

联系电话:****-****************

网址:http://txjy.dg.gov.cn

东莞市塘厦镇莲湖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点

二0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租 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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