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厂站 | 分厂点位 | 备注 | 文件依据 |
1 | 水质 | 进水 | PH、水温、COD、BOD5、SS、氨氮、TP、TN、色度、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烷基汞、氟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挥发酚、出水口粪大肠菌群 | 1次/月 | 公司所属全部7厂 | 1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GB18918-2002 |
2 | | 出水 | | | | 1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GB18918-2002 |
3 | 气体 | 有组织废气排放 | 臭气浓度、硫化氢、氨 | 1次/月 | 第九厂、十三厂 | 1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GB18918-2002 |
4 | | 无组织 | 臭气浓度、硫化氢、氨 | 1次/季 | 公司所属全部 | 4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 |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GB18918-2002 |
5 | | 废气排放 | 甲烷 | 度 | 7厂 | 2 | 告 |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GB18918-202 |
6 | 噪声 | 厂界噪声 | 厂界环境噪声 | 1次/季度 | 公司所属全部7厂 | 4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GB18918-2002 |
7 | 污泥 | 脱水污泥 | PH、含水率、有机质 | 1次/周 | 公司所属全部7厂 | 1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标准》/DB5301/T48-2020 |
| | 脱水污泥 | 挥发酚、矿物油 | 1次/月 | 公司所属全部7厂 | 1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标准》/DB5301/T48-2020 |
| | 脱水污泥 | 总氮、总磷、全钾、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镍、总铬、总砷、总汞 | 1次/月 | 第九厂、十三厂 | 1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标准》/DB5301/T48-2020 |
| | 脱水污泥 | 总氮、总磷、全钾、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镍、总铬、总砷、总汞 | 1次/季度 | 公司所属其余5厂 | 1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标准》/DB5301/T48-2020 |
8 | 比对 | 进出口在线监测站房 | COD、PH、氨氮、TP、TN、水温、流量 | 1次/月 | 公司所属全部7厂 | 2 | 在线运维单位配合(出CMA报告,报告一份现场存档、一份交厂部存档) | 《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标准》/DB5301/T48-2020 |
9 | 地下水 | 地下水监测井 | K+、Ca+、Na+、Mg+、CO 2-、HCO -、3 3Cl-、SO 2-、pH、色4度、总硬度、挥发酚、氨氮、耗氧量、硫酸盐(以SO 2-计)、4氯化物(以Cl-计)、氰化物、氟化物(以F-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大肠菌群、六价铬、总砷、 | 1次/年 | 十三厂 | 2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GB18918-2002 |
| | | 总汞、总镉、总铅、总铜、总锌、钼、碳酸银、重碳酸银、氯离子、硫酸银、钙、钾、镁、钠、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硝酸盐(以N计) | | | | | |
10 | 雨水 | 雨水排放口 | COD、PH、氨氮、SS | 6次/年 | 十四厂 | 1 | 外委单位自采、出CMA报告 |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GB18918-2002 |
11 | 日送样 | | 将各厂水样规范送至中心化验室 | 每天 | 公司所属全部7厂 | 1 | 每天9:30分以前送达 | / |
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水质、污泥检测及大气、
噪声环境监测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水质、污泥检测及大气、噪声环境监测
服务,比选人为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
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
第十三水质净化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
鱼口水质净化厂运营管理工作。根据《排污许可条例》等法规要求,需开展水质、污泥检测
及大气、噪声环境等监测。
2.2 实施清单:
序
号
类
别
1
2
3
4
水
质
气
体
监
测
点
位
进
水
出
水
有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无
组
织
监测指标
PH、水温、COD、BOD5、
SS、氨氮、TP、TN、
色度、动植物油、
石油类、阴离子表
面活性剂、总镉、
总铬、总汞、总铅、
总砷、六价铬、烷
基汞、氟化物、氯
化物、溶解性总固
体、硝酸盐氮、挥
发酚、出水口粪大
肠菌群
臭气浓度、硫化氢、
氨
臭气浓度、硫化氢、
氨
监
测
频
次
厂站
1
次/
月
公司
所属
全部
7 厂
1
次/
月
第九
厂、
十三
厂
1
次/
季
公司
所属
全部
分
厂
点
位
1
1
1
4
备注
文件依据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
测方
案)/GB18918-2002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
测方
案)/GB18918-2002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
测方
案)/GB18918-2002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
测方
案)/GB18918-2002
5
6
噪
声
7
污
泥
8
比
对
9
地
下
水
废
气
排
放
厂
界
噪
声
脱
水
污
泥
脱
水
污
泥
脱
水
污
泥
脱
水
污
泥
进
出
口
在
线
监
测
站
房
地
下
水
监
测
井
度 7 厂
告
甲烷
厂界环境噪声
PH、含水率、有机
质
挥发酚、矿物油
总氮、总磷、全钾、
总铜、总锌、总铅、
总镉、总镍、总铬、
总砷、总汞
总氮、总磷、全钾、
总铜、总锌、总铅、
总镉、总镍、总铬、
总砷、总汞
1
次/
季
度
1
次/
周
1
次/
月
1
次/
月
1
次/
季
度
COD、PH、氨氮、
TP、TN、水温、流
量
1
次/
月
公司
所属
全部
7 厂
公司
所属
全部
7 厂
公司
所属
全部
7 厂
第九
厂、
十三
厂
公司
所属
其余
5 厂
公司
所属
全部
7 厂
2
4
1
1
1
1
2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在线运
维单位
配合(出
CMA 报告,
报告一
份现场
存档、一
份交厂
部存档)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
测方
案)/GB18918-2002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
测方
案)/GB18918-2002
《云南省城镇污水
处理厂运营管理考
核标准》/DB5301/T
48-2020
《云南省城镇污水
处理厂运营管理考
核标准》/DB5301/T
48-2020
《云南省城镇污水
处理厂运营管理考
核标准》/DB5301/T
48-2020
《云南省城镇污水
处理厂运营管理考
核标准》/DB5301/T
48-2020
《云南省城镇污水
处理厂运营管理考
核标准》/DB5301/T
48-2020
-、
K+、Ca+、Na+、Mg+、
2-、HCO3
CO3
2-、pH、色
Cl-、SO4
度、总硬度、挥发
酚、氨氮、耗氧量、
2-计)、
硫酸盐(以 SO4
氯化物(以 Cl-计)、
氰化物、氟化物(以
F-计)、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总大肠菌
群、六价铬、总砷、
1
次/
年
十三
厂
2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
测方
案)/GB18918-2002
总汞、总镉、总铅、
总铜、总锌、钼、
碳酸银、重碳酸银、
氯离子、硫酸银、
钙、钾、镁、钠、
高锰酸盐指数、亚
硝酸盐、硝酸盐(以
N 计)
10
雨
水
雨
水
排
放
口
COD、PH、氨氮、SS
6
次/
年
11 日送样
将各厂水样规范送
至中心化验室
每
天
1
1
十四
厂
公司
所属
全部
7 厂
外委单
位自采、
出 CMA 报
告
每天
9:30 分
以前送
达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
测方
案)/GB18918-2002
/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每日进出水采样服务:配置采样车及采样人员,采集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第十
一水质净化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海口
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水样、生化段混合样、污泥样及其他比选人需采集的
样品,每日 9:30 前将样品送至第九水质净化厂。
2.4 本项目报价为综合含税单价,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资料编印费、现场
勘察费、检测费、监测费、直接费(人工(含差旅费、食宿费)、材料、机械设备、工具)、
间接费(管理费、规费)、交通费、利润、税金、保险、后续服务费等全部所有费用,除此
之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比选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上表工作量为暂估量,
最终根据双方认定的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2.5 服务期限:1 年。
2.6 项目地点: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第十
四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比选人
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资质证
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状况: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从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 30
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类似服务的业绩(业绩合同服务内容包含水质、污泥检测及大气、噪
声环境监测服务中任意两项,且合计服务金额须占合同总额的 60%及以上,提供业绩对应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
3.5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
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6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
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 3.5 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
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
料,否则比选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7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持续有效,
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
式自理);
3.8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
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
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
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
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 5 年可归
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
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 5 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
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
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
担。
(3)投标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
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
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各省、直辖市(含省辖市)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
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云南省省内各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滇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
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9 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
3.10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比选文件获取:请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转款凭证,至云南禹信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领取比选文件,获
取文件联系电话:0871-67169993。
4.2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开发票,必须公对公汇入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账号:871904240510401),
不提供邮购服务。
★温馨提示:未按本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
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高峣立交东南角昆明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厂区内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18087358506
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 系 人:张文俊、李俊、苏莹、蒋正虎
电 话:13669741200 0871-6716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