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镇和圩村善后河和圩段河堤马道发包项目
同兴镇和圩村善后河和圩段河堤马道发包项目
乡镇(街道) | 同兴镇 | 村(社区) | 和圩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21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75.00亩 | ||
项目描述 | 同兴镇和圩村善后河和圩段河堤马道发包项目,,该项目涉及土地使用权限归灌云县水利局所有,因多方原因,现将该土地承包权限委托给同兴镇和圩村民委员会。土地四至范围:东至:与济永村河堆交界 南至:与本村村民李兴连土地交界 西至:连宿高架桥东侧 北至:善后河边。该段河堆实际测量面积约80亩,考虑到承包方收割播种和运输方便,河堆上预留2.5米宽路,实际发包面积约75亩,流转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9年11月4日,流转期限:5年,流转用途:基础旱地作物种植。本项目仅限和圩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报名者需在报名结束后至本村村委会缴纳*****元项目保证金,成交者项目保证金将直接抵做承包金,多退少补,未成交者在项目投标结束后即刻退还全部保证金,如取得承包权者不履行承包义务或单方面毁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具体细节请咨询该村书记。该项目交易方式为线上自由竞价,交易规则为正向递增竞价,起拍价650元/年/亩,加价幅度10元/年/亩,可多次出价,价高者成交。承包金一次性付清,承包者在签合同时缴纳全部承包金。承包人不得改变土地原有性质。承包方需承担一切种植费用和自然灾害损失相关费用。 | ||
项目位置 | 连云港市灌云县同兴镇和圩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与济永村河堆交界 南至:与本村村民李兴连土地交界 西至:连宿高架桥东侧 北至:善后河边 | ||
流转用途 | 蔬菜 其他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所有权人 | 集体 | ||
经营权人 | 灌云县同兴镇和圩村民委员会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同兴镇和圩村善后河和圩段河堤马道发包项目,,该项目涉及土地使用权限归灌云县水利局所有,因多方原因,现将该土地承包权限委托给同兴镇和圩村民委员会。土地四至范围:东至:与济永村河堆交界 南至:与本村村民李兴连土地交界 西至:连宿高架桥东侧 北至:善后河边。该段河堆实际测量面积约80亩,考虑到承包方收割播种和运输方便,河堆上预留2.5米宽路,实际发包面积约75亩,流转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9年11月4日,流转期限:5年,流转用途:基础旱地作物种植。本项目仅限和圩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报名者需在报名结束后至本村村委会缴纳*****元项目保证金,成交者项目保证金将直接抵做承包金,多退少补,未成交者在项目投标结束后即刻退还全部保证金,如取得承包权者不履行承包义务或单方面毁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具体细节请咨询该村书记。该项目交易方式为线上自由竞价,交易规则为正向递增竞价,起拍价650元/年/亩,加价幅度10元/年/亩,可多次出价,价高者成交。承包金一次性付清,承包者在签合同时缴纳全部承包金。承包人不得改变土地原有性质。承包方需承担一切种植费用和自然灾害损失相关费用。 | ||
交易面积 | 75.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6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现金支付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聚合支付 扫码支付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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