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年度水质型式检验服务公告
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年度水质型式检验服务公告
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XHXYGG202*****0017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XHCGXY202*****0014
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水质型式检验服务
采购内容和范围: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无需资格审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4-10-25 10: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艳
电话:135*****732
邮箱:zhaoyan2@crb.cn
六、采购明细
行号 | 物品/项目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补充说明 |
1 | 水质型式检验服务(每样品) | 次 | 4 | 无 |
七、采购说明
致:
根据国标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和总部《水质安全管理办法》(华啤B12-76JZ19B)管理要求:各工厂啤酒生产用水需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检测,生产用水需送检到有资质(地市级以上通过CMA认证,或国际认可的CNAS或ilac-MRA标志的单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检测项目按国标项目全检(97项指标),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拟采购2024-2025年度水质型式检验服务,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需求项目
(一)采购方: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水质型式检验服务;
(三)项目目的:完成啤酒生产用水水质型式检验项目;
(四)项目工期:服务方采集到采购方样品后检测并在3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五)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内;
(六)响应有效期:2024年11月30日
二、需求/服务明细
1.本项目为整单成交项目;
2.2024年-2025年水质型式检验服务,根据采购方安排通知服务方前来采样,每次采样2个样品,一共两次;2024-2025年预计共4个样品;
3.通知形式为采购方将向服务方发出服务通知单,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地点、服务时间等;
4.服务方按照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采购方啤酒生产用水(自来水和酿造水)提供97项检测服务;
5.服务方采集到采购方样品后检测并在3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6.如检测到不合格项,服务方应通知采购方,由采购方决定是否复检,服务方为采购方及委托公司的每个送检样品分别提供三次免费复检机会;
7.服务方须到采购方现场进行采样。
三、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要求的97项检测要求;
(二)各指标水质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按照GB/T5750.1执行
(三)采样容器和水样的保存方法按照GB/T5750.2执行,部分参照见《新都分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水质型式检验服务介绍及要求》;
(四)水质分析质量控制按照GB/T5750.3执行,对应的检验方法按照GB/T5750.4~GB/T5750.13执行。
四、安全及环保要求
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服务方须和采购方签署《华润雪花承包商安全协议》(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五、验收标准
服务方采集到采购方样品后检测并在3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六、资质要求
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专业资质:具备地市级以上通过CMA认证资格,或国际认可的CNAS或ilac-MRA标志认证资格;
请按照要求上传资质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二)先进行资格审查,后评审价格,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作无效处理;
(三)否决供应商资格及报价的情形:
1.不满足以上报价方基本资质要求的;
2.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如:不同响应方的报名、报价IP地址相同的,视为其串通报价);
3.供应商不得在华润守正平台有不诚信记录且处于禁用期内;
4.响应方不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被采购方或其上级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内的,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若供应商被采购方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6. 供应商被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的,或采购活动被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报价的,且满足资格要求的关联响应方数量两家或以上的,被认定为关联供应商的,相关投标/报价均无效;
8.过去存在不良行为并对采购方及所属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响应方不良行为包括:
(1) 招评标过程中被证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合同纠纷的;
(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八、确定成交人的规则
(一)采取“最低价评审法”,报价最低者直接成交,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人最低报价相同的则推荐成交人规则为:报价人注册地址离采购方距离由近到远进行排序;
(二)若不同报价人报价税率不同,对报价中的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九、商务条款
(一)无预付款;
(二)每一次样品检测并在3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后,采购方按照进度验收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后服务方向采购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相应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且在扣除服务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后15天内向服务方支付相应款项,若遇支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财务结账日(每月1-3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支付;
(三)采购方不接受服务方委托或指定第三方收款的要求;
(四)合同约定服务方先提供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付款的,在收到服务方开具的发票前,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五)采购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服务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且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的,在争议处理完毕前,采购方有权暂停支付包括本合同和其他合同在内的,所有以采购方为付款人、服务方为收款人的待付价款且不视为违约。
十、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无需收取
十一、合同签订
(一)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内;
(二)合同范本:采购方合同模板,见附件合同模板。
十二、特别注意事项
(一)税率可自行更改,若不同报价人报价税率不同,对报价中的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二)需上传通用资质和专业资质,先进行资格审查,后评审价格,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作无效处理;
(三)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新都分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水质型式检验服务介绍及要求》。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2024年10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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