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7号)以及《贵州天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基本信息

本行法定名称为贵州天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天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于2014年11月挂牌开业,现有注册资本1.53亿元,股东总数1468个,法定代表人吴帆,下设1个营业部、28个支行,主要经营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付款项目业务提供保管等服务;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客服(投诉)电话使用全省统一平台*********

二、财务会计报告

本行财务会计报告由财务情况说明、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附表组成。本行会计报表于2024年3月27日经贵州德正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钱昱、尚燕,详情见附件“审计报告”。

三、风险管理信息

(一)各类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

2023年,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总行党委严格落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要求,守住基本盘,实质风险得到了处置化解,新增风险得到有效的管控,风险状况不断向好,有效促进本行的高质量发展。

2.流动性风险

截止2023年末,流动性充足,业务备付金能力和清算支付能力充足,流动性正常。

本行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按日监测管理,日常资金头寸充足,2023年本行未发生影响业务稳健经营的流动性风险事件,年末各项流动性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指标要求。

3.市场风险

(1)债券投资业务管理。截止2023年末,本行主要投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风险权重为0的债券业务、开展质押式买入返售债券(押品均为国债或政策性金融债),无信用风险,但市场风险对我行债券业务有一定影响,如利率上行会导致债券出现浮亏的情况,但我行对市场风险进行有限防控,一是开展债券久期管理,平均久期为7年以下,无超长期债券,能减少利率上行导致的债券浮亏;二是控制交易性债券持仓比例,我行交易性债券不超过总资产的12%,有效控制利率风险对我行债券投资的影响,有效防范市场风险隐患。

(2)理财业务风险管控。截止2023年末,本行未对外开展理财业务,因此在此项业务方面暂不存在明显风险隐患。

4.操作风险

本行2023年度组织开展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一是整体业务操作风险经过有效控制措施治理,操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为不太可能、几乎不可能、轻微。二是组织开展操作风险及案防排查。2023年度,通过组织业务条线部门制定案件风险排查计划,开展操作风险及案件防控按季排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与治理、重点业务领域排查、员工账户疑点核实等一系列排查工作,认真查找重要业务、重点环节制度缺陷及操作风险隐患,督促各业务条线不断完善制度流程,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操作风险。三是组织开展操作风险管理日常监测。四是组织改善风险管理文化。通过“高管上讲堂”、以身说法、典型案件分析、廉洁教育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合规案防培训和警示教育,参加人员达962人次,平均测试合格率为98.87%,促进全行员工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操作风险防控能力。

5.声誉风险

本行能够积极研判社会舆情走势,重点关注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各类隐患,提前准备应对预案,提升应对能力。按照分类处置、定人定责的要求,将省联社*****投诉、各类微博、论坛等网络舆情的日常工作分配到人,做到连续监测、及时反馈。接到投诉事项后,第一时间报经行领导审批后,转至相关条线处理,并及时回复。加强制度修订,出台新的舆情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处理途径、时限要求等规定,提升了可操作性。及时回顾,抓好定期分析总结。建立健全投诉台账,对每一条投诉事项坚持在接收时及时做好电子档案登记,并根据后续处置情况补充相关内容。2023年未发生影响声誉的重大负面信息风险事件。

6.国别风险

本行已制定国别风险管理相关政策制度,但作为农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暂无涉外业务,不存在国别风险。

(二)风险控制情况

1.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我行已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业务条线部门、授信审批小组、评级授信审批委员会、内审部门等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风险管理制度体系覆盖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各类风险,2023年度制定了《贵州天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贵州天柱农村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设实施细则》《贵州天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信贷资产责任人问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天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陈述书(2023年版)》等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本行风险管理部为全行全面风险管理牵头部门,相关业务部门为各类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审计部门对相关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定期审计。基层网点负责人为本网点风险管理直接责任人,按要求定期向风险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状况,构建风险管理双向沟通汇报机制。

2.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本行已制定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信用科技风险等主要类别风险管理策略文件,明确各类风险识别、计量、监测、缓释的方法、工具和管理要求等,能够有效评估和管理各类风险。已建立了统一的覆盖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风险报告制度,明确相应的职责、路线、频率、时间和质量要求。

3.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已有效推广应用省联社客户风险预警等风险管理相关系统,并通过本行信贷运营管理系统密切监测分析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的生成和迁徙变化情况,能够有效开展信用风险识别、监测、计量工作,摸清信用风险底数,有效开展信用风险防控。如:在省联社预警系统数据的基础上,对于柜面业务上的特殊交易、大额交易、可疑交易进行风险化提示,由总行专职预警员对此交易进行监测、核实。为信用风险管控提供了进一步的科技支撑。

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本行针对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风险控制点,已建立并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制定专门的流程管理或内控管理手册,形成制度汇编下发全行执行。稽核审计部门通过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稽核方法,探索内部稽核的新思路和新举措,重点围绕执规执纪、合规守法经营、内控制度落实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开展稽核审计,不断提高稽核效率和质量。

(三)采用的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

本行防范风险和管理风险的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尚缺乏精确有效的计量工具和模型,风险识别、计量、监测等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四、公司治理信息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按照规定程序对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层、监事的履职评价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股金分红方案,2022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暨2023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情况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形成决议,为本行改革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有效发挥了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的效能。

(二)董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职工董事3人,分别为董事长张华(2023年1月),吴帆(2023年2月至12月),副董事长、行长杨江,董事会秘书杨胜忠,均具备较强的金融理论、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6名外部董事,其中公司法人董事3名,个体工商户2名,独立董事1人,分别为杨柱权、杨长焕、黄锡亮、吴世芳、何秋琼、黄桓(独立董事)3名董事均具备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对市场分析、经营管理、金融服务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2名个体工商户董事较为熟悉个私经济和农村经济,对本行服务“三农”能够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黄桓对公司的组织架构、法律法规较为熟悉。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和“三农”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至少有3名以上成员组成。

董事通过查阅报表、审议材料、听取报告、实地调研等形式,了解和掌握本行业务发展、内部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按季度对高管层履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监督经营层落实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情况,同时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对本行战略规划、风险管理的重点环节,通过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会议7次,对经营层工作报告、信息披露报告等87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部通过形成决议。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召开会议和审议事项均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监事会有5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外部监事2人,股东监事1人,下设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监事会成员均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承诺勤勉尽职,积极完成监事会指派的监督任务。

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力,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行使有效日常监督检查权,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审议审核议案50项,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力促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目标实现。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监事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每一次董事会会议,审阅会议文件,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的内容、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派代表按时列席行长办公会等重要活动,深入了解和掌握本行在战略规划、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薪酬考核、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并适时建言献策,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使监督工作前移和深入到第一线,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履职情况有了更直接的了解。高度关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抓实稽核审计和监督检查。

(四)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外部监事重点关注存款人和本行整体利益,监事长专门行使监督权,不分管、协管与监督职能相冲突的事务。

(五)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2名副行长和1名风险总监构成,其中:杨江为行长,副行长为王胜演、徐静,风险总监为吴长标,高级管理层能够根据授权和转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衔接和配合,积极有效履职尽责。

(六)薪酬管理情况

按工资口径,2023年末,我行员工共计278人,其中:高管7人,在岗一般合同制员工236人,离任高管1人,内退员工34人。年月平均人数279.75人,其中:高管年月平均人数7人,在岗一般合同制员工年月平均人数237.25人,离任高管年月平均人数1人,内退员工年月平均人数34.5人。薪酬的计提和发放按照上级文件计提和发放规定执行,未存在擅自改变补贴标准或增加其他补贴项目的情况。

(七)部门设置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设置10个职能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普惠金融部、纪检监察室、财务管理部、稽核审计部、数据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基层设29家支行(含营业部)。

(八)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整体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行“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健全、运作规范,能够规范“三会”筹备、召开程序,按照公司法、本行章程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提案、议案和报告筹备的路径和方式,将会议材料及会议通知及时发送到股东、董事、监事,做到股东大会提前20天发布公告;董事会、监事会例会提前15天、临时会议提前5天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发送董事、监事,确保参会人员具有充裕时间审阅材料,董事会还拟定会议议案审议意见表,让全体董事在审阅议案时及时记录审议意见,方便其在会议上审议讨论。“三会”审议和表决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会议登记、参会人数及参会人员的合法、合规性,实行股东大会法律见证和律师资格审查制度,确保“三会”合法有效。“三会”能够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范畴,履行各自的决议、决策职能,无违反法律、法规决策现象,年内召开的“三会”会议记录完整齐全,签字手续履行完整、规范。董、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趋于规范,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需要相关专门委员会事先审查的决策事项,在专门委员会形成有效意见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及时为董监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为确保董事会对本行业务发展、财务计划执行、风险管理、检查监督等工作的科学决策,董事会办公室按季度向全体董事提供经营情况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合规管理报告、稽核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为董事履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报告期内,2023年省联社推荐吴帆为天柱农商银行董事、董事长人选。

六、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一是2023年度先后制订了《贵州天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版)》等6个消保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及职责,健全消保工作全流程管控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天农商银办发〔2023〕188号),明确风险总监为消保工作分管领导,根据行长授权开展消保工作管理,推动消保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加强公司治理,规范主体履职。一是加强党委对消保工作的领导,2023年度,本行党委会按权责清单开展前置讨论消保工作议题7次。二是强化落实董事会及下设消保委员会职责。2023年度共召开4次董事会及消保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天柱农商银行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等7项议题。三是监事会加强消保工作监督。2023年度共召开监事会4次,审议消保工作议题7项。四是高级管理层履行消保工作职责。2023年度通过行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消保工作议题8项。

(三)加强消保管理,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一是开展金融宣教活动,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组织全行员工多元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金融标准、反洗钱、反假币等专项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约6.56万份,受益群众6.6万余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转发宣传视频及链接430余次,受益群众达8万余人。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促进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三是加强投诉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上述客户投诉均得妥善处理,客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促进和谐金融环境进一步构建。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标签: 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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