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上煤业劳动模范疗休养服务项目1标段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坪上煤业劳动模范疗休养服务项目1标段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坪上煤业劳动模范疗休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按照晋控工字〔2024〕17号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劳模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沁秀公司关于开展劳模疗休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坪上煤业上年度在劳动模范6名,工作人员1名,共7名人员进行疗休养。
2.目的:
为坪上煤业劳动模范疗休养选择疗养院。
三、服务内容:
为坪上煤业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提供疗休养服务(包括疗休养人员食宿,健康医疗,购买保险,疗养期间的交通、向导、综合服务等),疗休养时间是为7天(含报到日和返程日),疗休养地点为云南,路线大只为:晋城—郑州--昆明--丽江—郑州—晋城,要制定合理的疗休养方案(包括行程、食宿、交通等服务内容)。
四、服务范围:
疗休养的地点原则上为工会系统的疗休养院所,集团范围内的优先考虑。
五、服务期限要求:
劳动模范疗休养不超过7天(含报到日和往返日),2024年12月31日前结束。
七、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提供名单。
2.项目单位能够为服务机构提供的便利条件:无。
5.近三年来,疗休养活动未出现事故和意外。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包干总价),不调整。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劳动模范疗休养结束后,开具疗休养证明及发票。
费用支付方式:服务结束后,第一时间挂账,根据资金情况付款。
特殊类型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范本
十、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整(*****¥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十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4、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出具情况说明)。
5、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6、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三、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比选方式:通过《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十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52*****120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卫琴
电话: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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