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园街道石标路A区和铭东路户外招牌改造项目-金华园街道石标路A区和铭东路户外招牌改造项目竞价公告
金华园街道石标路A区和铭东路户外招牌改造项目-金华园街道石标路A区和铭东路户外招牌改造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金华园街道石标路A区和铭东路户外招牌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13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光兰 139*****357
BIDDING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1 15:00 - 2024-10-22 18:00
采购单位: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金华园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需求品牌 |
金华园街道石标路A区和铭东路户外招牌改造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印刷服务; 描述:金华园街道石标路A区和铭东路户外招牌改造项目;参数要求:详见附件清单;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13 | - |
附件: 金华园街道石标路A区和铭东路户外招牌改造项目.pdf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贵阳市 观山湖区 其他街道 金华园街道办事处公共管理办706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参与我单位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接受以下条款,请认真阅读,需提供以下所提文件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因单位急用,中标次日上午联系采购方对接街道门头更改并提供样图。 3、由于项目是做街道门头改造,报价前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交涉,和我方负责人沟通具体参数规格要求,确认符合要求再报价,并上传现场交涉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未来到本单位就参加报价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如中标后提供产品与样图要求不符的,视为无效报价,我单位有权拒签合同并永久拉黑该供应商,为更好开展后续工作可不以最低价者中标。 4、供应商投标商必须上传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的内容作完整报价和设计(上传报价明细和设计方案。总报价已包含货物、运费、税金、售后服务费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我单位将比选内容包含设计方案,选择优质供应商。 5、项目结款预付总金额30%,如遇工作冲突或资金紧张等情况,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期限会延长,参与报价即视为同意付款延期可能,具体延迟期限双方可另行协商,延迟期间我单位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上传承诺书。 6、供应商需仔细阅读我单位采购需求,不满足采购要求恶意投标影响我单位采购进度,我单位将投诉财政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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