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文化中心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ZD*******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改局以梅发改字【2016】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翰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翰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梅河口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图书馆8584平方米,跨度8.5米;文化馆6296平方米,跨度:10.5米;博物馆3148平方米,跨度:10.5米;科技馆6187平方米,跨度:8.5米;城市规划展览馆6296平方米,跨度:10.5米。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河东新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 年 12 月 29 日,工期 4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 17日至2016 年10 月 21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法人代表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依据吉建招[2016]5号文件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3)项目经理证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1 月7 日14 时00 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翰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地 址: 梅河口市河东新区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8*****0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

联系人:宋芳

电话: 159*****8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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