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围塘街道芳彩社区微实事连片提升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石围塘街道芳彩社区微实事连片提升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为营造更加宜居、和谐、美观的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拟在石围塘街道芳彩社区开展微实事连片提升项目。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符合本采购需求、具体相关资质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勘察和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地址、内容及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石围塘街道芳彩社区微实事连片提升项。
2.项目地址:芳村大道西236号新世界凯粤湾内。
3.项目内容、最高限价:本项目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芳彩“悠然文艺吧”:在凯粤湾B8栋楼下,通过宣传栏、书吧、文化展板、便民服务设施等元素,打造集休闲、阅读、学习为一体的多元化文化小广场,为居民群众提供一个集文艺展示、艺术交流、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文艺活动平台。
(2)芳彩社区儿童友好广场:在凯粤湾B2栋与B3栋的后置空地,结合现有的儿童设施,增加宣传栏、文化展板、便民服务设施等元素,为居民群众打造提供一个集家长休息区、等候区、儿童教育元素等于一体的休憩环境。
(3)芳彩社区幸福友好广场:在D2栋楼下,结合社区常态化活动、老人练舞、教育分享等活动场地的需求,通过宣传栏、展板、文化上墙、便民服务设施等元素为居民群众打造一个集休闲娱乐、文化交流、社区互动于一体的公共空间的幸福友好广场。
(4)芳彩社区长者食堂设施优化提升:通过对颐康中心长者食堂门面的设计、标识制作和设置,无障碍设施优化设计、制作和安装等,为社区老年群众提供一个更为便捷、舒适、安全的出入环境。
(5)儿童友好助学路:为进一步打造儿童友好城市,为儿童、青少年设计出最美、最安全的上学路,结合提升社区党建和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氛围,通过对西关培正小学门口及周边范围进行儿童友好特色及交通安全、党建文化、爱国主义教育的规划、设计、布展为西关培正小学的师生及家长提供优质的出行环境。
本项目总费用29万元,其中包括党建布展最高限价24万元,家具最高限价5万元。中标价格对项目实行总包干,接受联合投标。(以上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购买、安装、布展、保险、税费、保管、清运、维护等。)
(二)项目要求
1.整体要求:为了营造一个更加宜居、和谐、美观的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2.规范要求:不违反社区管理、建设、规划和安全等相关规定,并与环境氛围融洽。
3.方案要求:公开招标确定设计方案后,中标单位为招标人提供相关项目的设计、购买、安装、布展等服务。
4.项目工期要求:2024年11月30日前所有项目内容完成,微实事项目可以投入使用(如因不可抗力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延期同意书,具体延期时间以甲方审批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具有丰富的党建宣传布展经验;
4.具备相应的布展、家具供应服务等资质;
三、现场勘察时间
投标意向单位可于2024年10月23日10:00-11:00集中进行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需提前联系。)
四、报价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递交投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09:00-12:00,14:00-18:00),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以接收。
(二)收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五楼516室。(联系人 :李小姐,联系电话:020-********)
(三)递交方式:投标代表应公司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交投标及相关附件(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等,与询价文件一起,至我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五、询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价地点。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家具类项目需取得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家具类供应商资格,提供截屏打印件;
(三)报价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四)项目负责人、项目效果图纸、设计方案、报价清单明细、质保期、项目实施方案;
(五)报价书、服务承诺及声明函(附件1、附件2);
(六)报价单位公司过往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可提供业主评价书。
(七)参与本项目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考,格式可自拟);
(八)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参考,格式可自拟);
六、询价评审
评审由街道项目询价比选小组组织实施,按综合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符合条件的报名候选单位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唯一询价候选单位。
街道项目询价比选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方案匹配度、质保服务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法响应我单位需求的,视为放弃本次服务工作。第一候选单位在一个月内未与我街道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我街道可以按照比选会议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六)投标价格低于所有投标平均价格的70%视为低于成本价投标,其投标无效。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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