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用碎石、石屑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项目部询比采购公告
路面用碎石、石屑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项目部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路面用碎石、石屑(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项目部)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路面用碎石、石屑(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项目部)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路面用碎石、石屑(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项目部)询比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分为6个标包。价格含材料费、装卸费、运输费及13%增值税专票。
2.2 供 货 期: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监理单位及上级单位提出的质量检验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符合开票要求的厂家的关联销售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关联公司)。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项目确认要求: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0月24日15时00分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价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询比采购活动。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4.1电子商务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 名。
4.2本项目每个供应商可对6个标包报价;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包。
5合同主要条款
5.1 付款条件:按业主拨付的进度款比例进行支付。
5.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是? 否□
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债权、银行保函;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履约结束后;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5.3 履约保证金其他要求:
5.3.1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可由成交供应商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5.3.2 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原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补齐。
5.3.3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成交供应商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的视为无效保函。
以债权形式的担保,可根据履约进度按季度退还;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进度等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6 询比时间及规则
6.1 询比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5 时00分。
6.2 询比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
6.3 报价地点:山西路桥电子商务平台
6.4 未按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采购人视为放弃本次询价询比。
6.5 报价有效期:30日历天。
6.5 其他规则: 供应商应对其报价负责,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该供应商将被列入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山西路桥集团所有招采活动。
7 公告媒介
7.1发布公告媒介:《山西国资数智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7.2 发成交公示的媒介:《山西国资数智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
7.3 成交公示的期限: 3日历天 (法定节假日顺延)。
8.监督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方式:0352-*******
9.联系方式
釆 购 人: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新华街道拥军西路7号
联 系 人:姚先生、成女士
附件1
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
发包人名称:
截止 年 月 日,**公司/项目部欠付我单位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公司/项目部财务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我单位成交的****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现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诺以上债权中人民币(大写) 元替代上述 全部/部分 保证金,在该履约保证金未达到退还条件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不再行使此部分债权权利。
如我单位存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可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我单位接受合同可能被终止的结果。
我单位承诺自愿接受关于贵方对上述债权中对应金额的处理,并放弃对扣除债权的追索和诉讼权利。
特此承诺。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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