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审联动大数据共享平台采购公告
纪审联动大数据共享平台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纪审联动大数据共享平台 JSZC-******-JZCG-G2024-016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1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64
项目名称:纪审联动大数据共享平台
预算金额:13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元整(¥1,370,000.00)
采购需求:
编号 | 功能模块 | 一级模块 | 二级模块 |
1 | 审计端 | 工作台 | 首页 |
2 | 消息通知 | ||
3 | 待办/已办 | ||
4 | 用户信息管理 | ||
5 | 数据中心 | 监管模型服务 | |
6 | 监管预警分析 | ||
7 | 数据资源目录 | ||
8 | 数据资源目录对外接口 | ||
9 | 数据权限管理 | ||
10 | 模型仓库 | ||
11 | 调度中心 | 数据调度 | |
12 | 调度监控 | ||
13 | 人员组织同步调度 | ||
14 | 展示中心 | 领导驾驶舱 | |
15 | 纪委端 | 工作台 | 首页 |
16 | 消息通知 | ||
17 | 待办/已办 | ||
18 | 用户信息管理 | ||
19 | 数据建模服务 | 数据梳理 | |
20 | 国有资产监督模型 | ||
21 | 资金补贴监督模型 | ||
22 | 士地征收监督模型 | ||
23 | 财务监督模型 | ||
24 | 安全生产问题监督模型 | ||
25 | 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模型 | ||
26 | 涉企执法检查场景展示 | ||
27 | 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场景展示 | ||
28 | 招投标场景展示 | ||
29 | 混改企业场景展示 | ||
30 | 监督建模 | 模型参数管理 | |
31 | 模型阈值管理 | ||
32 | 监管建模管理 | ||
33 | 模型结果管理 | ||
34 | 定时执行管理 | ||
35 | 执行结果管理 | ||
36 | 财务账套 | 系统管理 | |
37 | 模板配置 | ||
38 | 采集转换 | ||
39 | 财务分析 | ||
40 | 在线看账 | ||
41 | 数据中心 | 数据表注册 | |
42 | 数据资源目录 | ||
43 | 角色授权 | ||
44 | 数据统计 | ||
45 | 数据检索 | ||
46 | 调度中心 | 人员组织同步调度 | |
47 | 数据查询申请口令验证 | ||
48 | 系统配置及监控 | 系统配置及监控 | |
49 | 纪审联动数据交互 | 纪审联动数据交互 | |
50 | SQL分析工具 | 数据资源 | |
51 | SQL编辑器 | ||
52 | SQL函数管理 | ||
53 | SQL执行引擎 | ||
54 | SQL辅助编辑器 | ||
详细要求见建设方案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1-1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950;QQ:**********、**********、*********。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投标人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进行操作。
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
7.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
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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