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采购公告

聘请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4-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邀请招标公告

广州市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聘请2024-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只接受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聘请2024-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2024-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投标单位工作职责

1.为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规范相关程序;

2.为企业发行债券、企业转让国有产权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企业股权结构调整、增资扩股等股权变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规范相关程序;

3.为企业无形资产处置,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号等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规范相关程序;

4.参与企业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决策机构议事规则的制定与修改,并出具法律意见;

5.为企业重大投资、融资项目、融资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规范相关程序;

6.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制作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并协助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

7.协助企业制定一批业务合同范本,使日常非大额金额合同合法、规范、实用;

8.审核企业较大金额的合同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规范项目的签订及履行;

9.审核企业对外出具的各类涉及法律责任的往来函件,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

10.根据公开信息材料,对企业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审核及初步资信调查;

11.提供与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相关法律信息查询检索系统,协助企业进行企业资信调查等委托事项;

12.就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其他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3.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就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14.受委托代为签署、送达及接收法律文件;

15.组织处理诉讼、仲裁案件;

16.企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及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5名及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3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受聘律师(团队主执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面貌原则上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具有丰富的项目开发建设和金融服务的法律经验。

(三)其他要求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法律顾问责任无关的活动;

4.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法律顾问将依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依法提供优质服务;

5.经检索核实,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不存在律师行业所禁止的执业冲突;

6.律师在担任本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会从事与本企业利益有冲突的业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7.受聘的法律顾问团队应保证由报名时的主执律师及其团队提供服务,除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服务的律师及团队成员,且更换提供服务的律师需经过我司同意。

8、聘任时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保证相互间的一致性。投标时,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投标文件和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所有信封正面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在信封背面的封装处用密封条密封,在密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各两枚。

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三)所有信封上均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

(四)投标方式

1.投送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102室

2.投送时间:2024年10月29日8:30至10月31日17:30

3.联系人:舒先生,联系电话:020-********

(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者,招标单位将予以接受。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修改或要求撤回。

八、评标

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成立评标小组将依据本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和投标文件(包括书面说明)综合评审,排出投标人得分的名次。

2.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任何外来证明。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九、中标

(一)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二)评标小组和招标单位不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十、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102房

采购方:广州市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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