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改为艺术教育中心舞蹈教室装修项目询价公告
食堂改为艺术教育中心舞蹈教室装修项目询价公告
第一章 询价函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就我院“食堂改为艺术教育中心舞蹈教室装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食堂改为艺术教育中心舞蹈教室装修项目
二、采购内容:装修工程施工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23.7万元
四、申请单位具备的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需满足:
(1)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在以往的项目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单位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五、获取采购询价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外地供应商以邮寄、快递或PDF电子版文件格式发送)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晋晋
电 话:153*****340
地 址: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单位可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密封响应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一正一副),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递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须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6)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公司以往承接相关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企业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本次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文件中需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七、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八、报价文件的开启
1.时间:收到三家单位响应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
2.地点: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要求
1.我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湖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采购单位从价格、采购需求、经营范围及综合服务质量均能满足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类似项目业绩的数量进行排序。
十、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如对我方本次询价文件做出响应,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之内不得再次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
2、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位)
2024年10月21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清单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要求各响应单位按照固定综合单价的形式报价,并按照我方给定的工程量计算总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本次工程的特点及该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项目、规费、税金、保修;原有设施拆除、保护和恢复等工作报出具有竞争力的报价。应计入而未计入的费用,视为已经全部计入。
3.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4.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
三、质量要求
1.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项目,使用装修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出具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2.在项目完工后,甲方将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需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施工地点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自合同签订日起,四十天内完工。
2.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3.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甲方人员、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1.采购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向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
3.本项目所有施工完成后,经第三方环保检测单位检测,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将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按照审定价格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0%工程款。
4.合同价款剩余10%做为质保金,自通过第三方环保检测及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位)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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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舞蹈教室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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