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10月17日10:15 |
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16日09:30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666 | ||
采购单位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书海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龙 153*****666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YCZB201602-4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
项目联系电话:153*****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书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龙 153*****66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2辆
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201602-453
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书海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龙 153*****666
采购内容: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2辆
预算金额:60万元
供货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采购人使用
单一来源供应商:廊坊市广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唯一供应商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光明东道79号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财政部部门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会展中心411室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于2016年8月23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一次公示,在2016年8月29日报名截止,只有廊坊市广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家报名。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于2016年9月2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二次公示,在2016年9月12日报名截止,仍然只有廊坊市广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家报名。
两次公示仅有一家响应本次招标,说明能够响应本次招标的商家资源不足且潜在供应商参与热情不高。鉴于临近年末,食药检测任务繁重,时间紧迫,不宜再次拖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征求意见期限: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1日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代理商须提供招标车辆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供应商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3、税收证明:近期缴纳至少2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谈判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8日9:00-11:00,14:00-16:00(公休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7号台。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6日9:30分
谈判时间:2016年11月16日9:30分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王龙
联系方式: 153*****66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