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分泌科治疗设备招标公告
内分泌科治疗设备招标公告
内分泌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分泌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EKYY-W1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01 | 1-1 | 多功能超声清创仪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台 | 1 | 14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 沈阳市,采购人指定科室 | |
02 | 2-1 | 神经血管治疗仪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台 | 1 | 9.3 | |||
2-2 | 数字震动感觉检查仪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台 | 1 | 9.3 | ||||
2-3 | 周围血管诊断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台 | 1 | 23.5 | ||||
03 | 3-1 | 经皮氧分压检测仪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台 | 1 | 42.5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一共分3包,兼投兼中,每包采购项目和每个设备的中标价格均不能高于预算。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98.6万元,其中01包14.00万元;02包42.10万元;03包42.50万元;
3.最高限价:98.6万元,其中01包14.00万元;02包42.10万元;03包42.50万元;
4. 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间截止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
2.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注册)完成的信息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本项目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每日上午0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qq.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印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发送采购单位收缴账户,供应商缴纳招标文件购买金后,由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大东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大东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医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8*****053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移动电话: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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