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贮灰场2#贮灰池清运处置服务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贮灰场2#贮灰池清运处置服务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贮灰场2#贮灰池清运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FW-GKZB2024-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贮灰场2#贮灰池清运处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计划经营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热电部在厂区3.5公里外建有四座贮灰池(1#2#4#5#),总贮灰能力832万立方米,采用切换运行方式。其中:2#贮灰池可取灰量约160万立方米(以实测数据为准)。2024-2025年计划清空2#贮灰池,本次拟对热电部2#贮灰池160万立方米粉煤灰清运以及清运过程中的防扬尘治理和合同期内1#、4#、5#贮灰池的防扬尘治理进行招标。

本项目业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项目计划投资0万元。(1)、热电部贮灰场(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厂区南侧3公里附近,大庆开发区兴化园区东侧)。

(2)、清运数量

2025年4月30日前清运不少于80万立方米(以实际测绘测量为准);

2025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清运量不少于160万立方米(以实际测绘测量为准)。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

(5)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结算数量以实际测绘测量结果为准。

(6)招标限价

0元/立方米起价(含税,包括人工、运输、处置等相关费用),不设最高限价。

(7)、结算方式:分阶段结算。中标方按照中标价格*清运数量于测绘报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现金转入。第一阶段为2025年4月30日前清运不少于80万立方米,验收合格后进行第一次支付结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合同自动终止,不得进行下一步清运工作。且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清运量(过衡计量单或车数统计单以及清运处置下游合同扫描件)交至属地单位核实,未完成阶段总量月平均值,合同自动终止,不得进行下月清运工作,预存款全部扣除不予退回,已清运部分在3日内进行防扬尘治理;第二阶段为2025年9月30日前累计清运不少于160万立方米,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清运量(过衡计量单或车数统计单以及清运处置下游合同扫描件)交至属地单位核实,未完成阶段总量月平均值,合同自动终止,不得进行下月清运工作,预存款全部扣除不予退回。已清运部分在10日内进行防扬尘治理。全部完成一、二阶段清运任务和防扬尘治理后,属地单位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最终结算,扣除清运及防扬尘治理期各类处罚扣款后,余款退回。

(8)预存款:中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自然日内,支付400万元预存款至招标人账户,该预存款作为中标方未按合同内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招标人属地单位要求取灰进度节点完成每月清运量的扣款、未按招标人属地单位要求对可能存在扬尘风险的部位进行防扬尘治理工作的扣款、未按招标人属地单位要求时间进度节点完成防扬尘治理工作的扣款、未按招标人属地单位时间要求反馈每月清运处置量及处置下游合同扫描件的扣款、未按招标人属地单位技术要求分区域破开种植面清运存在扬尘风险的扣款、因中标方原因撤场后招标人后期进行防扬尘治理的费用、发生扬尘事件时属地单位及各类部门的扣款。发生以上扣款时,招标人书面告知中标人,无需中标人同意可直接利用此预存款自行进行或招标人组织第三方进行清运及防扬尘治理,扣除发生的费用后余款可退回。

(9)、签订合同方式:服务合同。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

项目承办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计划经营部 ;

项目负责人:姜雪枫 联 系 方 式: 0459-*******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热电部2#贮灰池160万立方米(以实测数量为准)粉煤灰清运以及清运过程中的防扬尘治理和合同期内1#、4#、5#贮灰池的防扬尘治理。

标段(标包)划分: 1个标段 。

2.3 主要技术要求

详见《2#贮灰池取灰清运及防扬尘治理技术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有电厂灰池治理及清运相关工作经验,提供近五年经营、购买、处置粉煤灰业绩合同或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承诺一年内没有因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发生相关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的相应处罚,近三年内签订的粉煤灰处置合同已按合同要求内容完成。提供承诺书,若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预存款不予返还。

3.4、有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粉煤灰暂存场所,容积不低于50万立方米,且使用年限不低于合同期,提供证明文件;

3.5、投标单位应有完成本项目的专用且足够的装载和运输车辆设备。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大型运输车辆及洒水车或具有喷洒水功能的水罐车。其中大型(10t以上)运输车辆不少于15台,挖掘机不少于6台,推土机不少于3台,洒水车或具有喷洒水功能的水罐车不少于2台,车辆服务商自有或租赁均可,自有车辆须提供购车发票,租赁须提供租赁方购车发票及合同。服务商应保证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能够满足业主对湿灰清运进度工期和防尘环保的要求,挖掘机、推土机等特殊车辆需配备经过国家相应培训的持证操作人员。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企业属于存续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评标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验证。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7、投标人需提交包括逐月取灰进度计划和为保证完成取灰进度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书面承诺。逐月取灰进度计划满足第“六、1.2”取灰进度,每月取灰量不得少于阶段总量月平均值;具体措施包括为应对市场变化及不可抗力所采取的保证措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0-2117:00:00至2024-10-28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11-608:2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姜雪枫 联 系 方 式:045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刘延军 邮政编码: ******

电 话:0459-*******电子邮件:liuyj169@petrochina.com.cn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注1.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注2.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大庆

标签: 处置服务 热电 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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