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亮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安县城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亮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县城市管理局新安县城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亮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60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新安县城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亮化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953,571.79元 | |||||||||||||||
最高限价:*******.7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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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安县城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亮化工程,位于洛阳市新安县。项目包含洛新快速路下穿隧道、北京路、黄河路、世纪广场、涧河路、南京路、柳湾桥、高速路口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60 日历天; (5)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护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 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 办理” 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 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 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新安县上海路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6幢101室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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