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中心大楼食堂经营企业公开招商要约文件
婺源县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中心大楼食堂经营企业公开招商要约文件
我公司受婺源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婺源县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中心大楼食堂经营企业进行公开招商,望各潜在经营商熟悉本要约文件内容。
一、招商基本情况及报名须知1、招商内容:婺源县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中心大楼食堂经营服务招商
2、招商地点:婺源县高铁站站南一路旁
3、招商人:婺源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食堂用餐规模及方式:可用建筑面积约2100平米,用餐人数400-600人,采用自助餐的形式。
5、本次招商服务期限为3年。
6、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5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址:婺源县城东安置区紫阳东路19号婺源县源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天佑建工集团三楼)
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2*****252
招商会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
招商会地点:婺源县委党校八楼会议室(紫阳镇东升路17号)
二、公开招商过程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安排 | 时间 | 地点 |
1 | 招商文件公告 | 2024年10月21日开始公告 | 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婺投集团公众号 |
2 | 意向企业报名 |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5日 | 天佑建工集团三楼 |
3 | 递交参选文件 | 2024年11月6日???? 上午9时30分前 | 婺投集团8楼会议室 |
4 | 招商会议(参选文件评审) | 2024年11月6日???? 上午9时30分开始 | 婺投集团8楼会议室 |
5 | 中选人公示 |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 | 婺源县人民政府网 |
6 | 《中选通知书》发放 | 2024年11月9日 | 婺投集团7楼?? ??(经营事业部) |
7 | 签订合同 | 2024年11月9日起8日内 | 婺投集团7楼???? (经营事业部) |
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具有餐饮服务(管理)且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可进行参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
2、参选人在参加招商会之前需将招商保证金******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打入以下指定账户(请在备注栏注明:招商保证金)。
开户名:婺源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 1512 2211 0900 0082 11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婺源星江支行
3、招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逾期或未交纳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不得参与后续的招商会。
4、参选人未进行报名登记,但又交纳了招商保证金的,视作自动放弃参选资格,不得参与后续的招商会。
5、中选人所交纳的招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选的或无资格参加招商会的参选人交纳的招商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关于服务的主要要约和要求(作为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1、招商人提供相应的场地及场地硬件装修。
2、招商人可随时对油、米、蔬菜、肉类等食材的供应渠道及配送的食材进行抽查取样。
3、招商人在本大楼办公的全体干部职工原则上在食堂就餐。
4、为保证食堂经营质量和服务,招商人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食堂的就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第一次测评在食堂开伙后第三个月月末进行。若给予中选人的综合测评分在70分(含)以上的人票数占总测评人票数的70%(含)以上的视为可继续经营即合格;若占总测评人票数60%以下的,视为不可继续经营即不合格,除扣罚中选人10万元(从支付的餐费内扣除)外并给予清退处理;若占总测评人票数在60%(含)-70%之间的,视为可整改经营,扣罚中选人5万元(从支付的餐费内扣除)并要求进行整改。除第一次测评外,后续测评期为每6个月一次。若按上述方法连续两次测评均为可整改经营标准(60%(含)-70%区间)的,则视作不可继续经营,除对中选人按测评为可整改经营累计次数每次递增5万元扣罚款外并对中选人进行清退处理。若测评为可整改经营标准的为非连续性的,招商人对中选人扣罚金额按经营期内测评为可整改经营次数累计每次递增5万元进行罚款处理并要求继续整改。
5、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商人交纳食品安全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20万元;在完成食品安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交纳后3日内需同招商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20日内须正式开业计算经营期(正式经营期以招商人入驻大楼办公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食品安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下一顺位中选人则进行递补。 6、食堂内的软装及设备设施除桌椅及包厢软装外,包括但不限于灶台、厨具、餐盘等均由中选人自行负责采购安装,同时将布局方案提交招商人审核,采购的物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要求标准。7、所有用餐人员须持饭卡(饭卡由招商人统一办理)用餐,中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无卡人员进行业务经营,每发现一次,处罚款贰仟元(从支付的餐费内扣除)。
8、三年经营期到期后或中选人在经营期内被清退,中选人当时在食堂投入的厨具、设备设施等动产应立即在招商人下达搬离通知书后七日内搬离,拆搬期间不得损坏招商人的建筑装饰;七日内仍未搬离的归招商人所有,由招商人自行处置。
9、在食堂经营服务期限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除场地费用外)由中选人承担。
10、中选人应考虑好菜品的荤素比例、品种、营养质量。
11、中选人不得将场地整体或分隔向第三方转租。12、中选人在食堂开伙前应将食材供应商名称及供应范围、供应内容到招商人处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食材供应商不得向食堂供应食材,一经发现,招商人可从中选人交纳的食材保证金进行扣罚,每发现一次罚扣贰仟元,累计超3次招商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对中选人进行清退。
13、中选人提供的食材须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对应食材标准规范,禁止使用冷冻肉及预制菜,一经发现,招商人可从中选人交纳的食材保证金进行扣罚,每发现一次罚扣伍仟元,累计超3次招商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对中选人进行清退。 14、中选人应按照中选方案如实的提供餐饮服务,一旦发现中选人未能履约执行,招商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罚扣,每发现一次罚扣伍仟元 ,累计超3次招商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对中选人进行清退。15、中选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装修安装和经营。
16、中选人在食堂经营期内应按要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7、招商人的接待用餐在中选人确定后另行协商确定。
五、参选方式与中选方式(一)参选方式
符合资格的参选人须提供下列参选文件参加招商会:
1、参选人须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的品种方案。
2、食堂经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来源及包装配送、食材质检、厨师职业资格、环境卫生管理措施、食堂饮食文化宣传等)。3、食堂经营业绩。
(二)评选及中选方式 1、早餐、中餐、晚餐的品种方案得分为75分,参选人提交的方案中满足早、中、晚三餐最低要求标准的得60分,低于最低要求标准的不得分;其中早餐主食或水果每增加一个种类计1分,增加上限为5分;中餐每增加一个主荤种类加2分,增加一个花荤种类或水果加1分,增加一个素菜种类加0.5分,增加上限为5分;晚餐每增加一个主荤种类加2分,增加一个花荤种类或水果加1分,增加一个素菜种类加0.5分,增加上限为5分。 招商人提出的最低要求标准:每日早餐按6元/人提供主食种类不少于8种(牛奶/豆浆、鸡蛋、稀饭、包子/馒头为早餐固定种类),每日中餐按14元/人提供菜品种类不少于八菜一汤(3主荤、2花荤、3素菜),每日晚餐按不高于14元/人提供菜品种类不少于八菜一汤(3主荤、2花荤、3素菜),小菜不计入。 2、食堂经营管理方案得分为15分,按实施细则评分。(1)食材来源及配送方案5分。所有食材均由配送公司配送到食堂的得5分,部分食材由配送公司配送到食堂的得2.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需提供食材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配送公司的企业公章)
(2)食材质检方案2分。有完善的食材质检方案的得2分,食材质检方案较为完善的得1分,食材质检方案一般的得0.5分。
(3)厨师职业资格2分。拟派的厨师团队中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证书的得0.5分,得分合计不超过2分。(需提供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核查)
(4)环境卫生管理措施3分。有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措施的得3分,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较为完善的得2分,环境卫生管理措施一般的得1分。
(5)食堂饮食文化宣传方案2分。文化宣传方案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
(6)其他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1分。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的,评审小组认为可行的得1分,认为不可行的不得分。3、食堂经营业绩得分10分。能提供500人(含)以上的食堂经营业绩的得10分,能提供300人(含)以上的食堂经营业绩的得6分,能提供100人(含)以上的食堂经营业绩的得2分,100人(不含)以下的食堂经营业绩不得分。(评审得分:提供招商会前5年内的食堂经营的合同协议原件(必备)及食堂发包人对经营人数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总得分为100分,由招商人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各自对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分,每份参选文件评分相加后除以评审人员人数得出该参选文件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平均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排序中选人,以此类推。如平均分得分最高者相同数有2个及以上的,由招商人采用随机摸球的方式确定第一排序中选人。婺源县源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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