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区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关于五华区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2022 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五华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五华区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三、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四、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五华区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五华区财政局拟聘请2家第三方机构,在预算编制阶段、预算执行阶段和决算阶段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进一步推进预算和绩效深度融合。

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完成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及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二)完成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及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的入库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三)完成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工作;

(四)完成2025年绩效运行监控季度审核工作及财政重点监控工作;

(五)完成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审核工作及财政抽查复核工作;

(六)完成2024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七)开展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八)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拟聘请的2家第三方机构每家均需要提供以上服务,原则上承担总量二分之一左右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五华区财政局实际下达的工作内容为准。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每家第三方机构不超过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绩效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六、承接主体选择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该项目金额预计为100万元,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

七、承接主体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承接主体资质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服务要求

1.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五华区财政局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和要求,搭建工作组,做好五华区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成果报告。

2.受托第三方机构必须配备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与,确保工作质量。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跟踪、统筹各环节工作,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成员不得中途调换,人员配置表应列出近几年参加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重点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绩效评价等类似项目的经历,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组长必须具备此类项目工作经验。

3.受托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执行各环节工作规定的程序,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科学、规范、合理地开展工作,出具的成果报告要格式规范、依据充分、客观公正、语言简明扼要、表达清晰、分析逻辑性强、内容完整、问题及原因分析准确、对策建议切实可行,并对成果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为规范受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行为,提高成果报告质量,五华区财政局将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过程管控和提交的成果报告进行考核和质量验收,考核和质量验收结果与服务费支付挂钩。

八、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分期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时间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2024年10月21日到27日,公示结束按有关程序组织购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尤老师 ********

李老师 ********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预算绩效管理 咨询服务 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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