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净水材料阳离子和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粉剂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5年净水材料阳离子和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粉剂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合川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净水材料阳离子和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粉剂)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合川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净水材料阳离子和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粉剂)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合川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指标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备注 | 税金 |
1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合格品排水用) | 详见第三节技术要求 | 吨 | 70 | 污水处理厂 | 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一等品排水用) | 详见第三节技术要求 | 吨 | 34 | 污水处理厂 | |
3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合格品供水用) | 详见第三节技术要求 | 吨 | 2.5 | 起制水车间(二三厂) | 报价含增值税普通发票 |
4 |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一等品供水用) | 分子量≥800万; 阴离子度≥35 %;其它指标符合国标标准GB/T*****-2017中合格品技术要求;要求产品取得涉水卫生批件。 | 吨 | 1 | 起制水车间(二三厂) |
2.2比选内容:阳离子和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粉剂)药剂供货单位在接到公司药剂需求通知后,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药剂供货(包含但不限于药剂上下车装卸、运输、卸药后的场地清洁卫生恢复)。
注: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货物、技术资料、专用工具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或)短缺,和(或)虽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有的,和(或)是满足技术规范及货物要求对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专用工具等补足,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应急时4小时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4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5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6供货期: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7比选人不定期抽检,抽检结果如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比选人有权不予支付该批货款,同时投标人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若影响比选人生产经营和(或)造成货物的使用延误、水质超标等甲方损失,投标人还应完全赔偿比选人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超过【2】次(含【2】次),投标人除应按约支付违约金外,比选人还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检测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4.1业绩
货物 名称 | 业绩 |
聚丙烯酰胺(粉剂) | 投标人需提供市政污水或工业废水处理用类似产品(水处理剂聚丙烯酰胺(粉剂))在国内地区2021 -2023年任意一年年销售量 50 吨及以上供货业绩(阴离子、阳离子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为销售商的,提供本销售商的供货业绩。 ②提供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证明复印将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对应数量的开票金额最大的前5张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销售合同,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章的销量证明。 |
4.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比选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销售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如为销售商投标的,还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鲜公章)。
4.3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ISO*****认证,提供通过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ISO*****、ISO*****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生产企业的资料加盖生产企业的鲜公章,销售商资料加盖销售商的鲜公章)。
4.4销售商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提供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销售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为废标(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5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3年连续两年盈利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的鲜公章) 。
4.6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投标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7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8投标人在重庆市及周边有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应急时供货不超过4小时到达比选人指定地点。(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在重庆市及周边的库房证明,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提供应急时不超过4小时到达比选人指定地点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9为保障对本产品的运输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运输保障,提供至少2辆货车,提供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请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第三方和投标人鲜公章)。
4.10 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7-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11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12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以上证明资料及文件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如发觉投标人弄虚作假,按废标处理,并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并保留追究相关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5.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须与系统报价一致。)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6.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6.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合川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白塔村六社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罗辑
电 话:182*****922(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覃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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