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镇西岙船舶修造厂修造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委级验收的公示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镇西岙船舶修造厂修造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委级验收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和《舟山市修造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24)年)》要求,我局于10月18日上午组织经发、应急、街道工作人员和环保专家开展委级验收,经过现场检查和赋分,西岙船厂整治验收得分为3.38分(及格分为3.3分),达到修造船行业整治目标要求,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慈航路55号7号楼。

联系人:芦晨

联系电话:0580-*******

普朱管委会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污染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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