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新城镇祝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项目交易公告

桓台县新城镇祝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项目交易公告

[桓台县]桓台县新城镇祝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项目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挂牌时间

NCHT06K********G

桓台县新城镇祝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项目

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

挂牌价格

6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名称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祝家村村民委员会

住址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祝家村

联系人

王履学

联系电话

139*****102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标的展示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祝家村

标的性质

其它

标的明细

其他类型

标的说明

经民主决策,实施桓台县新城镇祝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项目,工期为10天,挂牌价6万元,施工地点位于桓台县新城镇祝家村村内,竞价梯度为0.05万元。 一、工程内容和标准:项目位于祝家村村内,施工内容包括在电线杆上安装及调试120套太阳能路灯,太阳能板与灯体分别加固在1.2米长的直臂双管的灯杆上;该项目包工包料。标准:(1)灯杆材质规格:烤漆铁管,臂长1.2米,壁厚0.2厘米。(2)太阳能板尺寸:50厘米*57厘米;(3)太阳能灯头规格:20厘米*50厘米,灯珠数量:大灯珠50颗(带透镜);(4)防护等级:IP66户外防水,(5)电池容量:锂电25AH,充电时间:晴天约4小时充满,亮灯时间:充满电亮灯8小时。 二、验收及质保要求:以项目实施主体验收合格为准;太阳能板及灯头保修期二年。 三、合同签订:竞得方必须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

流转(需求)要求

重大事项披露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

桓台县新城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批准内容

同意挂牌

估价(预算)依据

机构

日期

价格 (万元)

备案单位

交易条件

熔断价

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经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3个月内付清工程款。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只限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件的法人。

优先购买权人

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挂牌 相关要求

挂牌方式

网络连续竞价

竞价方式

反向(减价)

报价时间

2024年10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每次有新的有效报价,自动开始120秒报价周期,直至不再有新的有效报价。

网上报名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前截止)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自然人或交易乙方),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验证,平台即时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服务指南”→“农村产权”→“农村产权挂牌、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

收费标准

■免费

其他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

交纳金额(万元)

2

交纳方式

及时间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登录,选择本项目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必须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不能用现金、支付宝或银行卡二类账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退付方式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上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退付通知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正常竞价秩序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确认其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并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
在挂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未出具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进行清退。

联系方式

监督方

桓台县新城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牛雪华

电话

0533-*******

交易机构

新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联系人

王晓

电话

185*****027(办公)

技术咨询电话

400-998-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工程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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