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残疾人代步轮椅车招标公告
残联残疾人代步轮椅车招标公告
根据洛南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洛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现对洛南县残疾人联合会所需的残疾人代步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前来参与报价竞争。
一、项目编号:LNCG-XJ[2016]014号
二、项目名称:洛南县残疾人联合会三、项目内容:燃油性机动轮椅车8辆;电动轮椅车37辆,具体内容详见询价单;(报价企业自行下载)
四、项目预算:22万元
五、项目要求:
(一)交货地点:洛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交货时间:2016年10月30日前
(三)验收时间及依据: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后,由供需双方进行验收,并填制项目验收报告单;验收依据为该项目合同书和产品说明书及国家有关标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验收合格后由残疾人联合会转账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货款,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须合法有效,并在报价时提供扫描件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企业的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一致,在报价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四)报名企业必须是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属于国家工信部公告许可的摩托车生产企业目录范围内,且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报价时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五)提供省部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代理商参与的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人员技术培训能力。
七、报价要求:
(一)所报产品必须是具备摩托车生产及销售的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原装正品。
(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文件所列要求做出承诺,报价应包含材料价(要有明细报价)运输费、安全保险费、税金等验收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质保期费用。
(三)报价时需提供企业所报车辆样品图片。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报价采用传真方式与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
八、确定成交:本项目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采购单位:洛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洛南县环城西路西段
联 系 人:王继峰 联系电话:****-*******
十、询价组织机构:
单位: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南县河滨南路
联系人:姜辉 王平 电话/传真:****-*******
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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