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殷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现对安阳市殷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成交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AY-********;
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内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1年;
采购内容:安阳市殷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包括更新激光视频交调设备。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代码),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提供查询的网页截图附入响应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人可在2024年10月22 日至2024年10 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在河南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昊澜弘顶8号楼2单元2层202房间)获取磋商文件。
2.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河南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安阳市文峰区昊澜弘顶8号楼2单元2层202房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张亚鑫
联系电话:166*****642
地 址:安阳市殷都区铁一路与文源街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志英
联系电话: 0372-599*****310*******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昊澜弘顶8号楼2单元2层202房间
标签: 交通量调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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