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中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结算方式及最高限价: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载明的结算费率×指定的项目造价咨询总价,最高不超过8万元。

4. 报价形式:询价总价× X ‰,X为0.5-3任意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5.采购需求:射阳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加强房地产开发成本控制,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2]1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规范土地增值税建安成本造价咨询工作的通知(苏税函[2023]69号)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具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配合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结算审核。

6.服务内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项目工程决算资料,对该项目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进行审核,最终出具咨询报告书。

7.工程造价咨询(审核)服务的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审核)服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造价咨询单位对咨询(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造价咨询单位应保证咨询(审核)工作质量,服从效率管理,咨询报告未经同意,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于咨询(审核)工作产生重大质量误差、效率严重拖延、违反各级造价行业规定及相关规范,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咨询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咨询报告的,将按照咨询单位违约进行惩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咨询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8.合同履行期限:从项目开始至项目服务结束,每个单项目从开发单位提供完整的资料后30日内提供咨询报告书及明细数据。

9.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标准。

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投标有效期:45天。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土建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证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2项目组组成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少于2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具有土建或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组成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正常发售)。

2.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射阳五洲国际B区114号三楼(盐城卓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内,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盐城卓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王工、手机号码:185*****042)。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文件制作费:3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备注公司名称,收款形式:微信,账号:185*****04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幸福大道16号)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6.2甲方对乙方履约质量进行评价,按照评价情况计算付款金额或暂停、取消、终止合同。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导致清算项目单位商业秘密泄露的,除上述条款处理外,甲方可根据乙方违约情形,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确定)。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同时取消乙方参与造价咨询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国家部门处理。

6.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一份。

6.4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振阳街4号

联系方式:蔡股长188*****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卓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射阳五洲国际B区114号三楼

联系方式:王工 185*****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股长

电 话:188*****1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增值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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