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为铜官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的公共区域及会议室卫生保洁、安保、绿化服务等。

二、相关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及要求

本次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叁年。合同壹年壹签。

1、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违法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74号令第五十四条规定执行。

2、每季度采购人根据《铜官街道机关物业考核实施细则》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扣减30%当月管理服务费用。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合格”,除按以上要求扣减管理服务费用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二、商务要求

1、服务范围和内容

1.1工作时间:

每日实行8小时保洁维护和24小时保安服务,国家节假日照常作业;如遇会议、重要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作业时间,需服从街道办事处的调度安排。
1.2工作内容

院内建筑物的走廊、过道、楼梯、楼梯间、卫生间、屋顶及天沟;领导办公室、接待室、政务中心、会议室;大院内道路、广场、绿化带、大院围墙、围栏;大院外围规划停车场。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绿化带保洁与养护、会务及日常接待服务、设施维修维护、安保等。

2、总体要求

2.1、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物业服务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须通过相应专业培训,确保人员上岗具备必备素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2.2、主动担当,积极做为,创新思维,精细作业;

2.3、服务人员形象良好,统一着装,电工等岗位需持资格证上岗,所有服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政府机关为保密重要部门,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5、对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相关保险费用及其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2.6、因成交供应商管理造成的一切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7、对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素质的要求:能吃苦耐劳,为人和善,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服务方案

序号

服务项目

人员配置

服务内容

1

卫生保洁

3人

建筑物以及大院内公共区域(办公室、食堂除外)卫生清扫及巡回保洁;大院外规划停车场的卫生清扫保洁;大院内绿化带保洁(不含建筑物内摆放的花卉绿植);大院内道路、广场每周2次精洗(使用水车或其他高压清洗设备);附属设施每日人工使用抹布擦拭。

2

安全保卫

3人

出入口值守,来访登记、排查;上访人员接待引导;区域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停车秩序管理;24小时安全巡逻。

3

会务服务

1人

负责机关所有会议室的日常保洁及会务接待工作。

4

绿化养护

1人

大院内公共区域绿化带的修剪、除草、打药、浇水、施肥。

5

设施维修维护

1人

强弱电设备、门窗、卫生间设施等巡查、日常维护与维修;

维修所需配件实报实销。

6

项目管理

1人

与甲方对接协调,各项物业服务工作调度,完成情况检查跟进,定期总结汇报。

上述服务人员配置,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需求配齐所有人员。

4、服务标准

4.1卫生保洁

4.1.1、服务内容:

(1)责任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

(2)门窗、玻璃、地面、扶手、天花板清洁,垃圾清运;

(3)大院内地面设施、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以及道路两侧护栏、广场、标识标牌、绿化地的卫生保洁;

(4)建筑物内消防通道的卫生清扫。

(5)停车场卫生清扫保洁。

(6)道路、广场定期高压清洗。

4.1.2、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地面定期清洗,没有污渍;门窗玻璃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天沟每月垃圾清理,确保不堵塞;

(2)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3)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5)道路、广场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

(6)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持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

(7)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无损;做到及时报修及维护;

(8)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安保工作;

(9)垃圾收集及外运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

4.1.3、保洁服务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从业经历。

(2)年龄:50岁以下。

4.1.4、服务人数:3人。

4.2安全保卫

4.2.1、服务内容:

(1)大院、大厅出入管理,来访人员登记,可疑人员识别排查;

(2)院内区域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院外停车坪秩序管理;

(3)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消防工作,消防设备运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治安,防火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制定各类紧急预案;

(4)上访人员接待引导,异常行为劝阻。

4.2.2、服务标准:

(1)岗位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整栋大楼人员、物品、危险品进出安全,做好登记,有交接记录,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

(2)来往车辆管理、外来社会车辆的停放、控速、噪声控制、安全提示、车辆检查登记、交接、记录;

(3)建立消防组织机构,排除消防隐患、违章处理情况、熟悉消防设施分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4)管辖范围内治安巡查以及重点部位防范检查和巡逻,做到巡查到位,有记录;

(5)各类治安、刑事、上访、消防、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处理;

(6)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4.2.3、对保安人员素质的要求:

(1)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从业经历;

(2)年龄45岁以下,男性,能吃苦耐劳,身高1.65米以上。

4.2.4、服务人数:

服务人数:3人,按8小时换班制实施。

4.3绿化养护

4.3.1、服务内容:

大院内树木、花草、绿地的日常维护、浇水、打药、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4.3.2、服务标准:

(1)制定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2)定期进行苗木修剪,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

(3)做好病媒防治工作。每年春季和夏季做好集中药物杀灭工作,确保少蚊虫、无蟑螂、无鼠患;

(4)对极端天气气候(冰灾、旱涝等自然灾害),应早准备、早预防,不能出现树木冻死、枯死现象。

4.3.3、绿化养护人员条件:

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园林绿化工作。

4.3.4、服务人数:

服务人数1人。

4.5设施维修维护

4.5.1、服务内容:

(1)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的维修与保养;

(2)给排水系统日常维护、保养、维修;

(3)消防系统日常检修与维护;

(4)房屋及公共设施日常修缮。

4.5.1.1 供电照明系统:

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供电系统、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临时用电管理。

服务标准:

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并做好记录;

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

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4.5.1.2 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确保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以及输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

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

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做好防锈处理;

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4.5.1.3 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做好记录,及时报修。

4.5.1.4 房屋修缮要求:

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启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卫生间附属设施维护维修。

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卫生间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

4.5.2、维修服务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限男性,持电工证上岗;

(2)经过培训,熟悉供电供水系统的操作维护及维修。

4.5.3、服务人数:

服务人数1人。

4.5.4、维修所需配件实报实销。

4.6项目管理

做好服务工作记录并存档;

每月至少一次向甲方相应人员汇报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保证24小时服务电话畅通,专人值守。

4.7会务服务

4.7.1、服务内容:

(1)负责机关办公楼所有会议室的日常保洁工作;

(2)会议室有会务接待时提供会务服务。

4.7.2、服务标准:

(1)负责机关办公楼所有会议室的日常保洁及会务接待工作,熟练掌握会议室设备的使用。

4.7.3会务服务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从业经历;

(2)年龄45岁以下,女性,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

4.7.4、服务人数:1人。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时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按行业要求及采购需求规定执行。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按简易程序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办事处

付款方式: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按季度支付,签订合同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费用,按中标人指定账号入账。

2、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按简易程序组织验收。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服务人员在项目履约期间出现任何意外事故、财产问题、人员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考核:

4.1、日常考核甲方可随时组织实施,并将奖罚事项记录于表册,每月汇总一次,以确定当月的扣奖分数;物业公司每月基础总分为100分,每月实际得分公式:100分-扣分+奖分=当月考核得分。当月所得奖分可冲抵相应扣分,抵完为止;

4.2、每月办线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的满意率进行测评,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测评满意率高于95%,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测评满意率低于85%,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4.3、考核成绩在95分(含)以上为“优秀”,不扣减当月管理服务费用;考核成绩在85分(含)以上、95分以下为“良好”,扣减5%当月管理服务费用;考核成绩在75分(含)以上、85分以下为“合格”,扣减10%当月管理服务费用;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扣减30%当月管理服务费用。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合格”,除按以上要求扣减管理服务费用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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