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ZB-NG-*******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N1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3,418,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18,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3,418,200.00 | 3,418,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
合同包2(N2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2,153,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53,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2,153,800.00 | 2,153,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
合同包3(N3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8,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28,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8,200.00 | 2,128,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
合同包4(N4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79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98,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1,798,800.00 | 1,798,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
合同包5(N5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1,610,000.00 | 1,6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
合同包6(N6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4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6-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1,000.00 | 1,74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N1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N2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N3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N4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N5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N6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N1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商业信用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 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 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N2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商业信用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 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 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N3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商业信用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 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 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N4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商业信用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 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 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5(N5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商业信用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 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 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6(N6定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商业信用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 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 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0912-*******。
4.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点击【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进行下载。
名称: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英华路1号
联系方式:133*****702
名称: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高新融府4-1-402
联系方式:187*****333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7*****333
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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